荔林水乡公园临时停车场、围挡、电动升降柱等配套提升工程-重新招-标投标邀请书
全部类型福建莆田2025年11月28日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林水乡公园临时停车场、围挡、电动升降柱等配套提升工程-重新招标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邀请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
2)工程建设规模:施工投资约95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为准(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预算说明);
4)要求总工期: 3 个月;
5)工程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质量验收标准,综合评定指标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若质量验收评定不能达到合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凡有意参加投标人需要书面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于****08:30:00至2025年12月8 日10:00: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单低价中标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大写)人民币壹万捌仟玖佰壹拾壹元整(¥18911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转账或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具体办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8 日10 时00分。
2) 提交地点为:福建省莆田市****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限额以下项目专用平台福建专区(http:****)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公告栏上同时发布招标公告。
9. 本项目为纸质投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开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