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麻路8号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整体转让
全部类型安徽芜湖2025年11月27日
| 项目编号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项目名称 | 芜湖市****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整体转让 |
| 转让底价(万元) | 2973.32 |
| 挂牌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资产概述 | 1、本次转让标的为点击登录查看持有的芜湖市****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主要包括芜湖市****土地使用权(即安徽象屿铝业老厂区土地)以及综合楼、1#厂房与2#厂房、2#厂房扩建、南门卫房、北门卫房、卫生间/更衣间,及上述建筑物附属的门窗、灯具、卫生间设施、厨房设施,强电、弱电系统,供水、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标的为整体转让。转让方特别提示:以下不纳入本次转让标的范围内:(1)恒温恒湿除尘设备及附属管道:共2套,生产厂家为航天凯天环保,设备主体位于1#厂房和2#厂房之间的内部道路北侧。该设备附属的空调管道、通风管道环布在1#厂房、2#厂房内;(2)空压机设备及附属设施:含空压机设备2套、附属气罐2套,以及环布在1#厂区、2#厂区内的所有压缩空气管道;(3)氩气罐及氩气管道:氩气罐主体及环布在1#厂房、2#厂房内的氩气管道;(4)不锈钢宣传栏:共一组,位于厂区北门东侧;(5)废旧钢型材:分布于厂区各处的“零散”废旧钢型材;(6)办公楼内办公设施:包括办公楼内所有办公桌椅、工位、办公家具,以及空调、餐桌等设施;(7)喷绘宣传栏:共两组,位于1#厂房东门入口。上述不纳入本次转让标的范围的各类设备、办公设施等由转让方负责拆除与搬离。具体标的详情参见《点击登录查看拟出售房地产涉及的芜湖市**** 2、根据标的不动产权证书证载信息显示,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皖(2025)芜湖市不动产权第****号,坐落于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上麻路8号综合楼等3套(包括上麻路8号综合楼、1#厂房、2#厂房),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2006.19㎡,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至****止;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皖(2025)芜湖市不动产权第****号,坐落于弋江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上麻路8号2#厂房扩建,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房屋建筑面积合计2755.2㎡,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至****止。 3、依据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产权明细表》载明:转让标的查封信息为无查封,抵押信息为有抵押,抵押权人均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具体抵押信息参见《产权明细表》。 4、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留债协议》(合同编号:AHXY-JHLY-****)、《抵押合同》(AHXY-JHLY-****):“乙方(点击登录查看)继续以甲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债权原本对应的担保物(包含本次转让标的)为主合同项下的留债债务提供担保。甲乙双方应根据《重整计划》及本合同约定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办理抵押变更登记,以确保登记信息符合主合同的约定。”具体详情参见《留债协议》(合同编号:AHXY-JHLY-****)、《抵押合同》(AHXY-JHLY-****)等相关材料。 5、转让方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发送《关于拟处置担保物的通知函》(函件编号:AHXY-JHLY-CZ-00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书面回函,回函载明:“在满足以下两点要求的前提下,我司同意贵司本次的处置方案:一是处置所得款项优先用于清偿我司留债债权,拟处置资产对应的受偿债权清偿完毕后方可解除抵押。二是签订的《留债协议》(协议编号:AHXY-JHLY-****)、《抵押合同》(合同编号:AHXY-JHLY-****)因贵司尚未办理解除查封仍未进行有效抵押,针对本次处置,我司同意将拟处置资产先行挂牌,待我司办理完抵押手续且该笔留债系统操作完毕后方可进行资产交割。” 6、转让方承诺:如本项目征集到受让方,转让方在收到本项目转让价款后,将优先用于清偿转让方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的上述留债债权,项目资产对应的受偿债权清偿完毕后,转让方将于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收到转让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转让标的资产抵押登记解除手续,并积极配合受让方完成标的资产交割手续。 |
| 不动产 | |
| 类型 | 其他 |
| 房产证号 | 皖(2025)芜湖市**** |
| 建筑面积 | 14761.39(平方米) |
| 地址 | 弋江区**** |
| 建筑结构 | 详见皖(2025)芜湖市****不动产权证书 |
| 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2、意向受让方应自行了解并对照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关于标的过户、使用要求等其他条件;如因受让方原因无法办理转让标的产权初始登记、过户、变更、分割等登记手续、未能按其预期方案使用,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受让方资格条件应符合地方关于标的购买资格相关政策规定,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标的所在园区及园区有关主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入驻、准入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有关监管或主管单位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等。 4、转让标的的交付类型、数量、交付状况,及转让标的所在区域内整体布局、规划情况以及已存在相关设施、设备情况等,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其中转让标的的面积以对应权证证载面积为准,如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不因此影响最终成交价格,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如受让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转让价款,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6、在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转让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转、受让双方开始办理转让标的权属变更、资产交接(双方完成资产移交之日为“资产交割日”),并完成《资产移交确认书》签字确认。自资产交割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权和标的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皆转移至受让方,标的物安全生产等相关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在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全部搬迁工作,搬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厂区内所有办公人员撤离、不纳入本次转让标的处置范围内的各类设备、办公设施的拆除与搬离,确保厂区及建筑物内无出让方相关人员、及不纳入本次转让标的处置范围内设备及物资留存。 7、转让标的在资产交割日之前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或协调相关方承担),转让标的在资产交割日及之后发生的相关费用(水、电、物业、卫生费等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转让标的在资产交割日当月之前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由转让方承担;转让标的在资产交割日当月及之后所涉及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由受让方承担。 9、转让标的转让后涉及权证登记或变更的,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协助;如需交纳房屋维修基金,由转让方承担相关费用;因办理权证登记或变更手续所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相应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10、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且受让方付清转让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受让方必须响应,不得提出异议。 11、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成交价均为含税价,交易完成后,转让方按国家税法规定向受让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为9%)。除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本项目成交金额对应增值税发票的税额之外,因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所产生的增值税及附加、印花税等各项税费由双方依据法律规定各自缴纳。如法律法规未规定缴纳主体,且双方亦未约定承担主体的,双方按相同比例承担。转、受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2、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提前联系现场勘查人员,向转让方申请现场勘查。现场勘查联系人:胡先生,联系电话:****。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2.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50万元(不计息)。 (1)受让申请文件; (2)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三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符合意向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受让文件,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准文件(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3)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按本公告的要求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交易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5)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完成申请受让的意向受让方,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ey.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和网络动态报价程序。 4.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5.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有效存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5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注册地(住所) | 安徽省芜湖市****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MA2N0M2718 |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
| 法定代表人 | 冯垚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200 |
| 注册资本币种 | 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金属制品业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合肥市**** |
信息来源:https://ggzy.hefei.gov.cn/jyxx/002003/****/****/8c46b8ee****951eb15d36b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