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汇泵业取土区工程监理服务
全部类型湖北鄂州2025年11月27日
龙汇泵业取土区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鄂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龙汇泵业取土区工程监理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投资约 17.3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汇泵业取土区工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龙汇泵业取土区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
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27 日 08 时 03 分到 2025 年 12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泰富广场四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泰富广场四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龙汇泵业取土区工程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以发改价格[2007]670 号收费标准计取。
5、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发改价格[2007]670 号收费标准的 50%,超过限价无效。6、采购需求:工程监理服务,详见采购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 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泰富广场四楼
3、方式:供应商获取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鲜章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原件)加盖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报名表(见附件)加盖鲜章;
4)报名费:300 元(售后不退);
5)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 上资质加盖鲜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 年 12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泰富广场四楼
五、开启
1、时间:2025 年 12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富广场四楼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执行鄂州财采发【2024】199 号《鄂州市****区创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推行政府采购“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机制。规定供应商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仅需提供格式统一的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且没有 失信记录的,可不再要求其提供相关纳税证明、财务报告和社保证明等材料。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鄂州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鄂州市泰富广场 4 楼
联 系 人: 熊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