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烟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询价函
全部类型福建厦门2025年11月27日
福建中烟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询价函
(招标编号:2025 - ZS224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7时30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17时30分
资格预审地点:详见附件
评审办法:/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福建省厦门市****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厦门市****
联系人: 曲先生
电 话: 0592-****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受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我司进行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询价编号:2025 - ZS2244)的询价工作,请各报价供应商按照附件一所列内容,进行收费比例报价,并将报价文件(附件一)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后,于****17:30时之前扫描并发送邮件至我司联系人电子邮箱。感谢贵方的参与!
顺祝商祺!
附件一:报价函
附件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询价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曲昕先生
邮箱:****@qq.com
电话:0592 - ****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
日期:****
附件一:
项目名称: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
询价编号:2025-ZS2944
报价函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收费比例 | 计费基数 | ||||||||||
|---|---|---|---|---|---|---|---|---|---|---|---|---|---|
| 1 | 工程概算编制(审核) | ____% | 批复概算金额(不含土地)、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预算价) | ||||||||||
| 2 | 工程预算编制、制(审核) | ____% |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预算价) | ||||||||||
| 3 | 工程量清单(审核) | ____% |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预算价) | ||||||||||
| 4 | 造价成果文件编制、定稿设计(审核) | ____% |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预算价) | ||||||||||
| 5 | 工程预算审核 | ____% | 建筑安装工程(预算价)、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 | ||||||||||
| 6 | 工程结算审核 | ____% | 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价) | ||||||||||
| 7 | 过程跟踪审计 | ____% | 项目总投资额,专项设备、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按2006计算) | ||||||||||
| 8 | 工程造价纠纷鉴证 | ____% | 鉴证标底额 | ||||||||||
| 9 | 竣工决算编、审 | ____% | (不含土地及人民政府税费,专项设备按2006计算) | ||||||||||
| 计费比率(超额累进) | 5000万元计 取基数≤100 00万元 |
2.0% | 2.0% | 2.2% | 2.1% | 1.5% | 8%(全过程)/5%(非全过程) | 1.5% | 8%(全过程)/5%(非全过程) | 9% | 2.2% | 1.2% | |
| 500万元计 取基数≤500 00万元 |
2.2% | 2.5% | 3% | 2.6% | 1.8% | 1.8% | 10% | 3.0% | 1.8% | ||||
| 计费基数≤5 00万元 |
3.0% | 3.2% | 3.5% | 3.3% | 2.0% | 2.0% | 12% | 3.5% | 2% | ||||
| 10000万元计 取基数≤5 |
1.2% | 1.2% | 1.5% | 1.3% | 1.0% | 1.0% | 5% | 1.5% | 0.4% | ||||
| 50000万元计 取基数≤1 |
0.8% | 0.8% | 1.0% | 0.9% | 0.8% | 0.8% | 3% | 1.0% | 0.2% | ||||
| 100000万元计 取基数≤2 |
0.4% | 0.5% | 0.5% | 0.4% | 0.4% | 0.4% | 1.5% | 0.5% | 0.1% | ||||
| 计费基数>2 0000万元 |
0.1% | 0.2% | 0.3% | 0.2% | 0.3% | 0.3% | 0.8% | 0.3% | 0.05% |
报价说明:
4/14
1、上表所列计费比率依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草行业工程审计中介机构使用考评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烟办综〔2015〕22号)规定,报价时不可更改超额累进分档和相应的计费比率。
2、各报价供应商应根据上表所列计费比率的基础上,针对序号1至序号9的服务项目分别报出收费比例,收费比例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收费比例不得高于100%。
4、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前期管理制度完善的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的全部造价咨询服务。计取表中收费时,不得同时计取表中2、3、4、5(1)、6(1)的收费,且必须按表中5(2)、6(2)的费用,如果审计中介机构详细计算了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中介机构需编制工程清单和控制价,如果审计中介机构详细计算了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中介机构需编制工程清单和控制价,可以按照表中的30%另行计取。全过程跟踪审计效益收费的审减额包括对清单预算、变更洽商、材料设备价格、竣工结算以及合理化建议节约额等,也不得在结算时重复计取。主材、设备价格的审核,其审定价格必须有充分依据。全过程跟踪审计最后出具竣工结算审计报告、竣工决算审计的费用用按表中9单独计取。
5、非全过程跟踪审计:按以上各项付费标准分别计取相关费用,计费基数为单次送审总金额,按以上标准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取。2和3、4三项不得同时计取。
6、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预算编审(背靠背编审)的计费方式按表中的3计算,审计中介机构需详细计算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必须和编制清单和控制价的中介机构背靠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背靠背编审)的计费方式按表中的5计算,要求参照工程清单计价法预算编审(定额计价法预算编审)的计费方式按表中的(1)+(2)计算,在计取基本收费时,必须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和分项计算清单,否则该项费用不得计取。凡要求提供详细工程量的,必须提供详细计算底稿。钢筋计算收费仅限施工图预算或编制工程量清单阶段,同一项目结算时不得重复计取。
7、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预算编审(背靠背编审)、工程预算审核(非背靠背编审)的付费标准已包含招标(采购)文件及合同的审核的费用,该部分费用不在另行计取。
8、工程结算审核的计费方式按表中6的(1)+(2)计算,在计取基本费时,必须进行全面详细审计,必须提供详细的工程量计算底稿和分项计算清单,否则该项费用不得计取。
9、初步设计概算审核的计费方式参照概算编制收费标准,按表中计算,必须提供以初步设计为基础的详细工程量计算底稿,此处概算编审不同于以概算指标的匡算,如果只是象征性地抽审,则按照不超过标准的40%计取。
10、竣工决算的审计收费标准,按表中计算,如果没有监盘,则按收费标准的50%计算。
11、除异形结构外,必须提供手工工程量计算底稿。
12、供应商的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费等各项费用均已包含在审计付费中。但供应商前往异地开展5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审计工作,经具体委托方确认,可在具体委托方差旅费标准范围内,据实计取所发生的城市间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
13、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和竣工决算审计报告的专项评审工作,评审人员各项费用已在付费标准中统一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14、国家、行业、公司等各层级巡视察、审计、检查、专项评审、复审等如发现未按要求开展审计工作而计取费用,相关费用将予以扣回。
15、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收费标准参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发布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行业标准的通知》(闽建价协[2020]34号)。
16、本询价非采购邀约。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6/14
附件二:
项目内容及要求
1.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选择提供工程审计服务的造价咨询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联合体备选库,为福建卷烟工业系统提供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节点审计、专项评审服务、造价审核服务等审计服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1.2服务对象
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包括点击登录查看及各直属单位(龙岩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厦门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福建省龙岩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金闽再造烟叶发展有限公司、中维鑫晟房地产开发(福建)有限公司)。
1.3备选库运作方式
1.3.1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有权按照1.3.3抽取规则
从备选库中选取项目的审计中介机构和专项评审单位。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不对各入库供应商每年业务份额作出承诺。若因供应商被取消入库供应商资格等各种原因导致备选库的合格供应商数量少于3家的,采购人有权通过重新招标的方式补充入库供应商,直至备选库合格供应商数量达到4家。供应商确认知悉本条款全部内容且无异议。
1.3.2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备选库框架服务协议,具体委托方与供应商签订具体项目对应的审计合同。
1.3.3抽取规则:
1.3.3.1服务项目按项目投资金额分为以下A、B、C三类:
|A类|B类|C类|
|—-|—-|—-|
|项目投资金额<500万元|500万元≤项目投资金额<2000万元|2000万元≤项目投资金额|
(1)A类项目由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从所有入选供应商中随机抽取1-2家与其签订审计合同。若抽取1家则直接签订审计合同并由该供应商承接具体委托方的A类项目;若抽取2家供应商,则采用轮候制,按抽取产生的先后顺序依次承接项目。此类单项审计合同的期限与本协议服务期限保持一致。
8/14
(2)B类项目一项目一抽取,由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从所有入库的入选供应商中随机抽取1家与其签订项目审计合同。弃权或被暂停抽取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参与该类项目的抽取,直至暂停事由完结。
(3)C类项目一项目一抽取,由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从所有入库供应商中随机抽取1家与其签订项目审计合同。已抽中、弃权或被暂停抽取资格的供应商不再参与该类项目的抽取,直至备选库中所有供应商均被抽中、弃权或被暂停抽取资格。
1.3.3.2专项评审服务,由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从备选库中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专项评审服务审计中介单位。抽取原则如下:
(1)承接对应评审项目的审计中介单位须回避;
(2)从已获取500万元(含)以上项目的入选供应商中随机抽取;抽取期间,如所有供应商均未获取500万元(含)以上项目,则从所有供应商中随机抽取;
(3)抽取期间,正在承接专项评审服务的审计中介单位不再参与抽取。
1.3.3.3暂停抽取规则:
(1)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原因而未接受A类项目审计工作安排的,其在B类项目抽取中轮空一次,在C类项目抽取中轮空一轮。
(2)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原因而未接受B类项目审计工作安排的,其在C类项目抽取中轮空一轮。
(3)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原因而未接受C类项目审计工作安排的,其不再参与C类项目该轮次抽取。
(4)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原因而未接受专项评审工作安排的,其在B类项目抽取中轮空一次,在C类项目抽取中轮空一轮。
1.4合作内容
1.4.1供应商是采购人福建卷烟工业系统工程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入库单位之一,供应商为具体委托方提供工程审计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决算审计、节点审计、专项评审服务、造价审核服务。其中:
(1)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审核、招标(采购)文件审核、合同审核、开工前审计、变更及联系单审核、签证审核、索赔审核、进度款审核、单项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竣工结算审计等项目全过程各个节点的审计工作并提供管理建议和咨询服务。
(2)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委托方要求出具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9/14
(3)节点审计服务内容为项目过程中某一个或多个节点的审计工作。
(4)专项评审服务内容为结合第三方审计中介机构出具的初步设计概算审核报告、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和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对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及其概算审核报告、项目的投资控制情况及其竣工结、决算审计报告进行专项评审。供应商须为具体委托方提供500万元(含)以上的专项评审服务。
(5)造价审核服务内容为根据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造价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1.4.2服务地点
具体委托方的工程项目主要集中分布于厦门(思明区、海沧区、集美区)、龙岩(新罗区、永定区)两地,另有福州、漳州云霄、泉州石狮等地有少量项目。
1.5服务要求
1.5.1团队人员要求
(1)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稳定性,供应商服务团队成员在审计服务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如离职、生病、休假等)的,供应商应提前7个日历日向采购人提出,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于3个日历日内做好人员的更换和风险控制工作,以保证采购人项目按时按质进行。
(2)若供应商团队人员专业能力、服务态度、不按约定时间驻点等不满足采购人需求或存在涉嫌犯罪、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等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团队人员,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在2个日历日内更换到位。
(3)如发生合同约定的团队人员更换需求但供应商未按前述约定要求及时完成人员更换的,每逾期一日,供应商须按人民币每日200元/人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直至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完成人员替换。
(4)不论何种原因,供应商服务期间每12个月内逾期更换人员累计达5次及以上或累计更换人员达6人次及以上,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其与供应商基于合同而产生的委托服务关系并要求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含税)的20%作为违约金。
(5)在任何情况下,如需更换服务团队人员,供应商应确保所更换的人员资质条件、经验与能力等不得低于其在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相应人员标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
10/14
(1)供应商1应至少委派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及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各一名作为现场审计人员,均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质,均应具有500万元(含)以上的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经验,其中一人应长期驻点。(人员不得兼岗)
(2)项目经理由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或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其中一人担任。
(3)供应商2委派的人员应签章出具过500万元(含)以上 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4)在与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签订项目审计合同前,供应商应提供拟委派审计人员的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即供应商以往签署的审计合同复印件, 该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投资额、审计工作内容、审计人员姓名以及合同盖章页。如所提供的审计合同中未载明项目投资额,供应商应另行补充提供载有投资额的项目批文复印件; 如合同中未列明审计人员姓名,则供应商应补充提供经原项目委托方确认的人员授权委托函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所有补充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
(1)供应商应至少委派一名具有注册会计师资质的竣工决算审计人员,该审计人员应签章出具过500万元(含)以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2)在签订项目审计合同前,供应商应提供拟委派人员项目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即审计人员签章出具的审计成果文件,审计成果文件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审计内容、审计结论和签字盖章页。
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服务需满足以下驻点时间要求:
(1)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造价咨询机构人员驻点时间从施工总包合同编标开始,至项目各单项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完成、项目整体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出具。
(2)供应商应负责对驻点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管理,确保其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如驻点人员因故确需离岗,供应商应事先向具体委托方书面说明情况。在工作任务紧急、具体委托方不同意其离岗的情况下,供应商应及时安排资质不低于原驻点人员的人
11/14
员替岗,或采取其他必要措施,确保相关工作不受影响,否则造成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损失的
,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1.5.3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1.5.3.1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项目审计合同签订后,供应商在接到具体委托方书面提交的正式送审资料或工作通知后,
应于一个工作日内响应,并于一个工作日内或约定的其他时间到达项目现场或约定地点。
1.5.3.2竣工决算审计项目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须在接到具体委托方按其要求提供的完整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
告初稿。
1.5.3.3节点审计项目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须在接到具体委托方按其要求提供的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节点审计报告。
1.5.3.4专项评审项目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按其要求提供的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评审审计报告初
稿。
1.5.3.5造价审核项目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供应商须在接到具体委托方按其要求提供的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造价审核报告。
1.5.4审计工作依据及质量要求
(1)本协议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进行烟草行业、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
司相关制度的交底。
(2)项目审计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具体委托方向供应商进行项目具体委托方相关制度
的交底。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采购人及具体委托方审计部门所交底的制度要求
文件、审计方案等依据开展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成果,确保工作质量。
12/14
(4)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供应商须于采购人项目审计工作制度交底后10个工作日内、项目审计工作正式启动前,结合相关制度、具体委托方实际情况及管理要求等,制定项目审计方案,明确审计内容、流程、要求等,并依据审计方案开展工作。审计方案须经具体委托方确认。
(6)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服务过程及成果质量进行监督,并可提出书面异议。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回复解释。若双方就异议内容无法达成一致,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确认或经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制认定,确属供应商原因导致成果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正,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非因供应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提供资料不全、双方对标准理解存在争议等)导致未能按时完成修正的,供应商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经采购人同意后,按采购人确定期限完成修正。若因供应商原因未在期限内完成修正的,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1.5.5服务评价
1.5.5.1
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从合法合规性、完整性、时效性、质量、人员及组织等几个方面,对被考核审计机构开展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结算的重要依据。
1.5.5.2
A类项目采取年度考核方式,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对被考核审计机构当年度所有A类审计项目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考核。70分≤年度考核分数<80分的,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限期完成整改的还应在下一年度的B类项目抽取中轮空一次,在下一年度的C类项目抽取中轮空一轮;70分≤年度考核分数<80分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及年度考核分数<70分的则供应商均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5.5.3
B类项目和C类项目采取年度考核和一项一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该项目当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项目结项时,再对项目全过程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其中70分≤年度考核或一项一考核分数<80分的,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70分≤年度考核或一项一考核分数<80分限期未完成整改的及年度考核或一项一考核分数<70分则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6结算与支付
1.6.1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过程跟踪审计费用在合同签订后支付5%,在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5%,其余部分按项目预计开展时间每半年一次平均支付;过程跟踪审计费用以外
13/14
的费用,在完成相应工作并出具定案的正式报告并按1.6.4条款的约定执行付款,其中:初步设计概算审核费用在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获得批复后支付;工程预算审核效益收费在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报告出具后支付;工程结算审核效益收费及竣工决算审计费用在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报告出具并获得专项评审通过后支付;其他效益收费在相应审计成果文件正式出具后随最近一期过程跟踪审计费用一并支付。
1.6.2非全过程跟踪审计项目:服务期内合并支付,每6个月或12个月支付一次,具体以审计合同之约定为准。供应商出具符合税法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应列明当期每一项应支付款项对应的审计项目名称及金额。
1.6.3项目如发生中止,未支付费用均暂停支付,待项目重新启动后顺延支付,供应商对此同意。项目如发生终止,未支付费用不再支付,供应商对此无异议。
1.6.4具体委托方在收到供应商提交的经具体委托方确认的付款申请、费用计算书及税率为%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完成合同款项支付。
1.6.5若国家政策变化导致税率发生调整,双方同意自国家正式实行新税率之日后的合同付款行为,按照合同约定的不含税价乘以(1+新税率)来计算合同含税价款,双方基于调整后的合同含税价款来进行结算。
1.6.6供应商未按时出具发票、其他合同要求的付款资料的,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有权迟延支付费用,直至供应商向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提供符合税法要求及合同约定的发票及上述材料。供应商银行账户变更的,须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若供应商未及时通知,造成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向原账号付款,视为采购人或具体委托方已付款,所造成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