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奶粉全国快递运输商(锦州-全国)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锦州2025年11月27日
点击登录查看(下称“采购人”)作为主体,组织进行 2026年奶粉全国快递运输商(锦州****
(一)采购主体: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奶粉全国快递运输商(锦州-全国)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锦州工厂提货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四)项目编号:****
(五)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1 | 奶粉全国快递运输商(锦州-全国)采购项目 | 为保障奶粉全国销售市场配送需求,对于运量零散订单的配送业务采用快递形式进行配送,配送服务形式采取门对门的形式,具体按照采购人相关要求 | 项目地址:锦州-全国 | 自****至****,为期一年。 | |
| 其他 要求 | 1.结算方式:根据双方系统中确认的上一个自然月的订单、确认应结算的费用;发票到45日内付款;(不可负偏离) 2.服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后附第一章《采购需求及响应人须知》(不可偏离) 3.发票要求:6%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要以自然月度为单位向我司开具;(不可偏离) 4.详细采购信息待报名通过后同采购文件一并发送。 5.运输费以实际发生为准。 | ||||
(六)项目环节:本项目共设1个包段。
(七)成交家数:本项目选择 1 家供应商。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如下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具有公路运输和乳制品配送经验。
8. 需要社会市面上知名的物流公司(有服务保障),不得是个人加盟站点或个人注册加盟的物流公司。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六)供应商入库需知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越秀乳业SRM管理系统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越秀辉山供应商入库操作手册”的相关内容,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必要信息,由系统审核准入后,即可参与相关采购活动。具体网址:https:****
不统一组织踏勘,建议响应人自行对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考察。响应人应对由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本项目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一)获取时间:2025年 11 月 27 日至2025年 12 月 1日,每天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
(二)获取采购文件方式:领取电子采购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加盖印鉴):
1.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企业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信用中国网页截图。
5.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响应本项目的声明函(如分公司参与需提供)。
6.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7.联系人、联系方式。
注:以上报名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yuexiu.com,格式要求:邮件主题须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简称)+报名日期”,如:“****-2026年奶粉全国快递服务采购项目(沈阳明远)****”
(一)截止时间:2025年 12月 6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联 系 人: 阎经理(招采)
电 话: ****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物流)
电 话: ****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
纪检监察电话:****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仅在辽宁越秀辉山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ygcg.gzggzy.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二)不论评审结果如何,响应人应承担所有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费用。
(三)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
(四)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采购人对本次竞争采购活动及其相关文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最终解释权。
采购主体:点击登录查看
广 州 越 秀 营 养 品 有 限 公 司
2025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