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高标准农田已建项目区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和损毁工程修复项目(义成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5年11月27日
第一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 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樟树市****
招标规模:本次控制价金额为****元。2.2招标规模: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约90日历天。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工程规模主要有灌溉与排水工程;渠道及渠系建筑物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 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 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当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企业须提供以上投标人员的相 关证书和开标前连续近 6 个月(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
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 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 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 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 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 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业绩:投标单位承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9)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及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2025年10月25日至2025年11月04日登陆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https:****.com/)免费获取招标 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7日9时00分整,
6.2 投标文件上传地点: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https:****.com/;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如有不一致,以阳光平台系统操作为准。
6.4 其他补充事宜:潜在投标人必须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具体要求详见“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操作指南”,对阳 光采购平台注册、获取文件等操作方面的疑问均可拨打客服电话:****。
7.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https:****.com/上发 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 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 尚未签订合同的。
7.3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 书》。
7.5本项目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支付使用根据赣水安监字〔2018〕35号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建设工程安 全文明生产措施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7.6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公示期内的,取消中标资格。
7.7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挂牌,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合同自行终止。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https:****.com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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