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江苏实验中学车棚电动车充电桩项目比选公告
全部类型西藏拉萨2025年11月26日
二、比选范围
参选单位需提供完整的充电桩项目解决方案,涵盖但不限于:安全性能说明、施工组织设计、运维方案、报价清单、质保承诺等。
三、比选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充电桩生产、销售或电力工程施工相关资质。
2.具备充电桩产品3C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涉及施工)等相关资质证书。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中。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工程量清单
六、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需包含供货商资格及评分要求内容,装订成册
七、比选标准
评分法(满分100分):详见附件
附件:
评分说明:
1.评审小组由5名成员组成,评分采取百分制,取平均值,即为参选单位最终得分。
2.比选文件未响应资格要求,直接判定为无效比选文件。
文稿:胡国强
审核:郑小焱
编辑:蔺行卓 刘盼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