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伟村一组山洪沟治理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全部类型陕西安康2025年11月26日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宏伟村一组山洪沟治理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行政区域 | 镇坪县 | 公告时间 | **** 09:58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更正日期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黎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宏伟村一组山洪沟治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更正为:(7)、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须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承包能力。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注:(1)有意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1套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磋商文件;(2)请各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康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黎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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