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中医院改扩建二期项目病理科空气处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原标题:海宁市中医院改扩建二期项目病理科空气处理系统工程)
全部类型浙江嘉兴2025年11月25日
海宁市中医院改扩建二期项目病理科空气处理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海宁市中医院改扩建二期项目病理科空气处理系统工程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地点位于海宁市中医院内。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本工程招标估算约67万元。
2.4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空气处理系统设备及管线等。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至****14时 30 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通过“海宁小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登记。
4.2招标文件通过“海宁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要求注册及办理,免费注册登记链接 http:****)。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建设大楼(海宁城投)10楼西连廊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站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地 址:海宁市****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
附件1: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 2 | 资质证书 | 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
| 3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 4 | 其他 |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