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抚仙湖打卡点装置项目
全部类型云南玉溪2025年11月25日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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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周期: 30天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采购成本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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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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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 14:30:00
发布时间: **** 17:04:58
采购编号: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1.4企业商业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并有良好的纳税记录,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5供应商在谈判采购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云财采〔2022〕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注: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采购项目(或同一标段)谈判。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