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就
点击登录查看科研试剂耗材进行院内询价采购,诚邀合格的潜在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报价说明:本次招标为一次性报价。
二、标书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标书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 12 月 3 日下午两点半,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文件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下午三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递交投标资料。
三、投标文件的组成
参询单位需提供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一正一副,不按此密封的投标响应文件将拒绝接受。标书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依次放置:
1.
点击登录查看科研试剂耗材询价采购物品目录清单(附件1)纸质版,必须填写(报价、生产厂家、医保编码、挂网平台价),按附件目录序号一一填写,不可修改表格序号、项目名称和调整排序等。
2.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附件2)。
3.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质证明材料或出具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附件3)。
4.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证)复印件,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请到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提供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生产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经营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四、评标方法
1.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符合本项目技术及商务要求的产品,投标报价最低的即为中标价,该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即为中标人。
2.院方将组织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评估、集体决策的原则。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询价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中选单位负责中选产品一次性配送并按要求开具清单发票。
2.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采购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 中选单位所中选的产品不按要求供货的视为虚假投标,该公司或个人五年内不得参与
点击登录查看相关类别经营活动。
4.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
5. 免责声明:本次询价成果如受临床应用和政策调整不能采用,工作成果不构成采购人的履约承诺。
6.公告时间:2025年 11月25 日-2025年 12月 2日。
****
附件1:
1、基于PERK-eIF2-CHOP信号通路探究川陈皮素治疗骨关节炎的机制研究试剂耗材
附件2:
诚信投标(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市****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二、服从贵方的招标程序安排,严格遵守招标纪律。
三、本投标(报价)文件中(包括谈判环节及后续需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所提供的报价是本品目相同规格的市场最低价。
四、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五、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人的合法利益。
六、不向招标人、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成交或中标资格。
七、不以伪造、变造投标(报价)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或中标资格。
八、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它非法方式扰乱市场秩序。
九、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
十、我方同意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力。
十一、我方同意进一步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我方谈判响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十二、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三、积极配合各级政府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十四、本供应商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做出的处罚。
十五、本次投标有效期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其委托的全权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我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并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单位(本人)对本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作信用承诺不实,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自觉接受政府采购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或自然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我单位(本人)专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含自然人)。
2.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既未提供前述承诺函又未提供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