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桩基检测、材料、节能等检测服务
全部类型江西吉安2025年11月24日
安福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桩基检测、材料、节能等检测服务(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安福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桩基检测、材料、节能等检测服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958159,招标人为安福县新质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福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桩基检测、材料、节能等检测服务(具 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福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桩基检测、材料、节能等检测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安福县高新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二期项目桩基检测、材料、节能等检测服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 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 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至少包 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25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12 月 0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江西省吉安市****(江西 银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领取,须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报名登记表(格式自拟)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江西省吉安市****(江西 银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江西 银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七、其他
预算金额: 958159 元(人民币)
最高预算控制价:950000 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江西安福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