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南院区超市对外租赁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益阳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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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医院超市服务质量,满足患者、家属及职工的采购需求,现决定对我院南院区新建超市进行对外租赁经营,诚邀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单位、个人参与。
一、项目概况
1.超市位置:点击登录查看南院区(梓山东路与蓉园路交界处)内新建超市****
2.经营面积:约130平方米(含两个部分)。
3.配套设施:已配备基础水电系统等(具体可现场勘查)。
4.服务对象:主要为医院患者、陪护家属、职工等。
5.租赁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6.租金:最低限价10万元/年。
二、承租方资质要求
1.承租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从事对应行业准入资格、相关资质证件,具备一定的超市经营管理实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口碑,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违法违规记录。
3.经营管理人员需持有相关资质证明、健康证明等。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项目。
5.能够接受医院的管理和监督,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合医院开展相关工作。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不可转包或分包。
7.保证金要求:(1)为避免弃标、违规竞标等,要求在报名后、竞争性磋商前3日向采购方足额缴纳保证金2万元整,在竞争性磋商当日出示缴纳凭证,如未出示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2)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3)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自收到投标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若投标人出现弃标、虚假投标、串通投标、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等违反采购文件约定的情形,投标保证金将依法没收,不予退还。
三、租赁方式及费用
1.本次租赁采用院内竞价方式,具体竞价规则及时间另行通知。
2.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以最终竞价结果为准,租金按年缴纳,于每年3月底前上交医院财务科。租赁者中标后,24小时内必须缴纳风险抵押金10万元,合同期满后,依考核及超市财产清点交清后,一个月内无息返回。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11月26日止(工作日9:0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门诊五楼后勤保障部。
3.报名材料:需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相关经营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