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停车场第三方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总金额(元):12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 备注 |
| 1 | 停车场第三方维保服务 | 1/年 | 停车场第三方维保服务 | 120000.00元 |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对参与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评审时以此查询结果为准】。
(4)供应商应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供应商应提供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7)供应商应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
(4)《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环境标注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日上午00:00时至12:00时,下午12:00时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至****(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单并将登记回单(加盖公章)发送至
点击登录查看邮箱(****@126.com)进行项目登记,综合评比文件将发送至各供应商邮箱。报名回单在
点击登录查看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综合评比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楼)
五、响应截止及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瑞银财富中心B座14楼(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大楼)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
2.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
点击登录查看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综合评比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银川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银川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慧敏、齐斌、陈鑫、郭静
电话:****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