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安防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安防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采购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参数要求。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项目预算:25万元;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具有成立3年及以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非外资企业或事业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2024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完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以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税务(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6.国家和军队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1.申领时间:****至****(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申领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具体电话联系)。
3.申领方式:线下申领。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具体请电话咨询)。
4.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09时30分。
(二)投标地点:西宁市****
(三)投标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信息发布媒介: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2.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处理部门:陈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