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咸宁市地区2026-2027年商品混凝土框架采购文件的补遗
全部类型湖北咸宁2025年11月21日
| 发布单位:中铁十一局/二公司 | ||||||||||||||||||||||||||||||||||||||||||||||||||||||||||||||||||||||||||||||||||||||||||||||||||||
| 发布时间:**** | ||||||||||||||||||||||||||||||||||||||||||||||||||||||||||||||||||||||||||||||||||||||||||||||||||||
| 投标截至时间:**** 08:30:00 | ||||||||||||||||||||||||||||||||||||||||||||||||||||||||||||||||||||||||||||||||||||||||||||||||||||
| 点击登录查看、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湖北省咸宁市地区2026-2027年商品混凝土框架采购文件的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点击登录查看、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招标编号:****,(招标物资: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进行补遗,具体内容如下: 一、具体内容 原招标第一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3 条3.2.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仅用做评审,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SH-0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采取浮动单价投标,投标单价=投标基准价*(100%-优惠百分比)。以2025年10月份湖北省咸宁市****
变更成 “本次招标投标报价仅用做评审,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SH-01本次招标投标报价采取浮动单价投标,投标单价=投标基准价*(100%-优惠百分比)。以2025年10月份湖北省咸宁市****
本补遗公告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遗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公告为准,请所有投标人按照变更后的信息价为基价进行报价,不按照要求将进行废标处理。 二.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一局集团西安建设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供应中心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先生(保证金退还)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