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5-QY393-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保-2026年至2028年-招标公告-补充通知
全部类型福建厦门2025年11月21日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保-2026年至2028年 |
| 类型 |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暂停开标 终止开标 修改评审节点 |
| 标题 | 关于****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保-2026年至2028年项目的补充通知 |
| 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废气在线监测系统维保-2026年至2028年项目(招标编号:****)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第五章增加第1.3条款:现场踏勘:投标人为获取与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资料,可于****当天(上午9:30-11:30)联系招标人(踏勘联系人:刘工,联系电话:****)自行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了解一切可能影响项目实施的因素。投标人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地址:厦门市**** 2.将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3.1条款和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3.2条款中的两个表格进行相互对调。 3.招标文件第六章维保合同/十五、违约责任增加第15.3.7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受到生态环境部门处罚或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商务因素序号2-2修改为:根据投标人所取得国家知识产权部门颁发的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相关的专利技术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环境在线监测系统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情况进行评价:投标人每具有1项发明专利证书的得【1】分,每具有1项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得【0.5】分,每具有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0.5】分,满分【3】分。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5. 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出后收到潜在供应商的疑义,现将有关答疑内容告知如下: (1)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6条款: 如果投标人继续沿用招标人现有使用的平台:招标文件第五章第3.1条款已告知投标人现有使用平台的提供方信息,投标人可自行上网查询获取其官方联系方式; 如果投标人选择自行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①招标人现有的数据传输硬件可提供给投标人利旧使用,投标人也可重新搭建数据传输所需的硬件条件,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本项目最终只保留1套系统运行,若投标人不选择利旧,招标人将拆除原有的数据传输硬件产品。②历史数据不需要对接到新平台,招标人已进行数据保存。③招标人将选择合适时机配合投标人进行数据中断和传输切换,从而确保数据传输业务平稳过渡,并将根据环保机构的有关规定向环保机构进行情况告知,投标人无需考虑其他过渡措施。 (2)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第8条款:本项目针对技术负责人以及数据审核员无长期驻场或定期到厂频次的硬性要求,投标人的人员安排须以服务标准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确保维保的系统运行平稳为前提进行考虑。 6.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北京时间****上午9:00。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经办人:林小姐、黄小姐,****、****。 **** |
| 附件 | |
|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报名) | **** 17:30:00 |
|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 09: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