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镇镇区控规A17-02地块周边市政配套道路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海南陵水2025年11月20日
各意向单位:
新村镇镇区控规A17-02地块周边市****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388.954m,红线宽度为14m,道路标准为城市****
二、控制价
控制价为1.89万元。
三、工作范围及内容
以我司提供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完成新村镇镇区控规A17-02地块周边市****
四、质量要求
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规范、技术标准进行编制,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控制标准。
五、工期要求
参选单位在收到相关资料后的7日历天内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初稿,比选单位审阅报告初稿、提供反馈意见后3日历天提交成果。
六、合同主要条款
1.中选价为合同固定价。
2.付款方式: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参选单位完成海南陵水数字文化产业园数字创意基地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阶段)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提交的全部工作成果经比选单位确认,且符合行政主管部门报审稿要求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合同金额经比选单位结算确认后,参选单位可向比选单位申请支付至合同固定金额的100%。参选单位申请付款前,均须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付款申请(含合同原件2份),否则比选单位不予支付相应款项,且参选单位不能以此为由暂停工作。
3.参选单位需无条件配合比选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作。
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比选单位与参选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因参选单位原因,无法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成果时,每逾期1天,参选单位向比选单位支付3000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的,参选单位须赔偿比选单位合同固定价30%的违约金,并支付给比选单位因此带来的损失,且比选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参选单位提供的成果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比选单位要求的或未通过专家评审、主管部门审核的,比选单位有权解除本合同,参选单位须向比选单位支付合同固定价30%的违约金,且参选单位应当退还比选单位已支付的全部费用。
7.参选单位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一义务时,比选单位有权追究参选单位违约责任并要求参选单位承担合同固定价30%违约金,且比选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参选单位应对比选单位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如发生泄密事件参选单位需向比选单位支付本合同固定价的30%作为违约金,给比选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参选单位按比选单位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9.合同执行期间,如参选单位自身原因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导致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比选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七、资格要求
1.参选单位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至投标截止日的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4.提供关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认可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八、中选承诺
参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之规定,中选候选人自知道其为中选人之日(即中选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第一日)起30日内,中选人须与采购人按比选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合同文本完成合同签订事宜,因中选人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拒绝与其签订合同。
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本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及认可合同文本或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九、无效报价条款
报价单位有以下任一行为或报价函有以下任一情况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1.询比采购报价函项目名称与本项目信息不符。
2.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未按规定对询比采购报价函进行签字(或盖章),或公司未加盖公司印章。
3.询比采购报价函未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4.报价单位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询比采购报价函,或者在同一份询比采购报价函中对同一比选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并未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5.询比采购报价函无工期内容、或工期不符合文件要求。
6.报价单位的报价超过控制价上限。
7.经核实在本次询比采购活动中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
8.不按询比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9.在资格评审中,询比小组认定报价单位的申请不符合询比采购资格条件。
10.不同报价单位的询比采购报价函相互混装。
11.询比采购报价函封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等必须加盖单位印章、签章,或应签字,或加盖骑缝章的内容未按规定加盖印章、签章或签字。
12.询比采购报价函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经审查,报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
十、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组建,由3名询价小组人员组成。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十二、评审标准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询比采购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评审。评审小组推荐所有有效报价单位为中标候选人。若报价少于3家,作废标处理,需重新询比采购,若有2家及以上单位报价最低且相同,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八条相关规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如项目建设单位在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项目建设单位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如比选单位在与第二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比选单位有权选择第三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项目建设单位在“旅游岛开发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公示期1个自然日,公示期结束,建设单位通知中标单位后续签约事宜,不再另行通知除中标单位的其他中标候选人。
(二)评审小组发现报价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参选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报价单位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报价单位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报价处理。
(三)询比采购报价函纸质版与电子版存储介质(U盘)报价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四)其他注意事项:询比采购报价函须用封套进行密封,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封口处及边角须用封条加以覆盖密封并加盖公司印章。
十三、询比采购报价函及无行贿受贿承诺书的获取
使用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免费下载询比采购报价函、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及中选承诺书。本号镇大坡黎族风情夜市街建设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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