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技术谋划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锦州2025年11月19日
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技术谋划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锦州市,义县
一、招标条件
本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技术谋划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8 万元,招标人为义县嘉顺市政设施管理有限责任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技术谋划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技术谋划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技术谋划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 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 号文件的要求,本 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20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6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6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00,下午 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辽 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 座 15 层西侧 41#);方式:现场领取;售价:500 元/包(售出不退);报名所需资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或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 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2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 心)A 座 15 层西侧 4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2 月 01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递交至点击登录查看(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 心)A 座 15 层西侧 41#)
七、其他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技术谋划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
预算金额:780,000.00 元
最高限价:780,000.00 元
采购需求:为义县停车位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专项技术谋划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服 务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金融机构的融资批复止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公章的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采购单位监管部门提起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