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县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及上门收集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HCZC2025-G3-260148-GXGL)的更正公告(一)
全部类型广西河池2025年11月1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环江县****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的条款号18 投标保证金金额的“相关要求” |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电子保函的打印保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单独密封),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 2、投标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投标人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扫描件(内容清晰可辨)作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商务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对保函的真实性负责,中标公告发布前核查保函真实性。若提供虚假材料,视为投标无效,同时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政府采购网上作为黑名单予以公示通报。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按以上更正内容执行,开标截止时间及其它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广西河池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宁秀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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