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路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1817乌巴项目部收费设备及软件材料直接采购
全部类型内蒙古阿拉善盟2025年11月18日
点击登录查看G1817乌巴项目部收费设备及软件材料直接采购-单一来源
G1817乌巴项目部收费设备及软件材料
直接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点击登录查看G1817乌巴项目部收费设备及软件材料采购,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以直接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现发布公告欢迎响应人参加本次响应。内蒙古数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为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高效的专业团队,良好的发展空间,具备提供收费设备及软件的供货能力。现依据《内蒙古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阳光采购管理办法》第5.1.4条规定“直接采购适用于潜在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或集团公司各级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之间,且依法有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货物或服务的公司”可直接办理采购”的规定,故采用直接采购的方式向内蒙古数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直接采购。
2. 采购范围
2.1本次采购范围为收费设备及软件采购,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收费设备和软件
802-3-1
监控分中心设备
新增3
云客服平台软件
套
1
新增4
SIP服务器
套
1
803-6
软件
-4
智慧云收费站软件
套
4
根据图纸能适配G1817高速乌斯太、青年桥、星光、石炭井收费站
-5
ETC专用车道云收费软件
套
9
-6
ETC/MTC混合车道云收费软件
套
18
-7
站级应急保障软件
套
4
-8
车道应急保障软件
套
27
-9
云收费治超软件
套
5
-10
联网收费接入调试
项
4
G1817高速乌斯太、青年桥、星光、石炭井收费站
新增1
便携式收费机软件
套
10
803-11
混合车道设备
-1
车道智能控制设备
套
19
有收费亭车道,有1套设备暂时不供货
-12
手持交易机
套
10
803-12
ETC车道设备
-1
车道智能控制设备
套
9
无收费亭车道
803-13
入口治超车道设备
-1
车道智能控制设备
套
5
有收费亭车道
803-14
ETC门架系统设施
-35
系统联调
项
5
5对门架
混合车道设备-智慧机器人
-14-1
入口车道智慧机器人
套
7
嵌入式安装、含设备切换器
-14-2
入口车道智慧机器人
套
1
适用室外安装、含设备切换器
-15-1
出口车道智慧机器人
套
9
嵌入式安装、含设备切换器
-15-2
出口车道智慧机器人
套
1
适用室外安装、含设备切换器
收费岛工程-智慧收费亭
-6
单向收费亭
套
21
-7
双向收费亭
套
1
收费系统-收费岛端设备
803-11
混合车道设备
-5
岛头节点
套
18
-6
岛尾节点
套
18
含岛尾节点内置空调
-7
电动关道机
套
18
803-12
ETC车道设备
-4
岛头节点
套
10
含岛尾节点内置空调,其中1套暂时不供货
-5
岛尾节点
套
10
其中1套暂时不供货
-6
电动关道机
套
10
其中1套暂时不供货
803-13
入口治超车道设备
-4
岛头节点
套
5
-5
岛尾节点
套
5
含岛尾节点内置空调
-6
电动关道机
套
5
注:1、本数量仅为暂估数量,具体数量按到场数量为准。
2、报价包含材料费、装卸费、调试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3、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4运输期:合同签署之日起按采购人的需求交货。
5 履行地点: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G1817乌巴项目施工现场 。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3.6 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响应。
4、采购资料的获取
本次采购采用全流程电子招响应,首次使用大企汇采购门户网站www.daqihui.com的响应人应及时联系采购人办理入库手续,获取大企汇采购采购门户网站登录账号后即可参与响应,已经获取过的响应人无需办理。
已获取大企汇采购门户网站登录账号的潜在响应人请于 2025 年 11月 18 日 10:00时至 2025 年 11月 25日 10:00 (北京时间)登录大企汇采购门户网站www.daqihui.com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响应预备会
5.2 本项目不接收纸质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请于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在大企汇采购门户网站www.daqihui.com登录响应单位账号完成提交,提交前必须在大企汇采购门户网站上传附件(PDF格式最终版电子响应文件)并填写清单报价内容。
5.3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 11月25日 10 时 00 分。
5.4 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nmglq.go.daqihui.com)上发布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点击登录查看党支部
地 址:呼和浩特市****
电 话:****
邮 编:010051
8、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陈先生
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