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项目机电及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广安2025年11月18日
川东北项目机电及给排水工程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 10:00:00 |
| 发布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项目经理部 |
| 公告 |
| 公告标题: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项目机电及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
| 公告内容: |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项目机电及给排水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协作单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项目已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及给排水工程施工协作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 建设规模: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项目位于四川省广安市**** 其他:本次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合同签订人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川东北再生塑料加工基地项目经理部,合同责任主体及相关法律风险由合同签订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机电及给排水工程。 包间划分:包件1机电及给排水工程。 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3其他 (1)暂定工期90天,若逾期投标方不得已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2)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合同工程数量以阶段施工图设计为准。 (3)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4)签订合同后合同乙方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1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由招标人指定中标候选包件。 3.5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10时0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投标文件必须由相关人员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未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