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服务(修井作业工程配合及机电一体化实验配套)招标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盘锦2025年11月18日
作业现场服务(修井作业工程配合及机电一体化实验配套)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提供液压解卡、液压整形、取换套、套管短接更换、机电一体化修井作业室内试验及现场施工等技术服务配套工作。主要提供人员负责修井、井下作业等配套工具及设备的拆装,搬运等工作;提供专业人员负责液压解卡、整形、取换套、更换套管短接等其他修井作业现场技术服务;提供人员配合机电一体化修井作业室内试验及现场施工配套;提供车辆负责拉送施工人员及配套工具至现场。
资金来源:成本
计划文号:油辽采发〔2025〕23号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不含税价186.364万元,含税价197.54584万元,税率6%。
2.2招标范围:
2.2.1招标内容:(1)提供人员负责修井、井下作业等配套工具及设备的拆装,搬运等工作;(2)提供专业人员配合液压解卡、整形、取换套等其他修井作业现场技术服务等;(3)配合完成更换套管短接现场技术服务,提供人员负责油井套管短接倒扣、切割等井筒处理技术现场技术服务等;(4)提供人员配合机电一体化修井作业工具组装、工具清理、工具保养、工具收送、室内实验配合、电控系统及机械部件调试及现场施工配套等;(5)提供车辆负责拉送人员及配套工具至现场及实验厂房。
2.2.2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1)提供液压解卡、液压整形、取换套、套管短接更换、机电一体化修井作业等修井技术的配套工具;(2)提供机电一体化修井技术室内实验场地。
分包规定:不允许。
2.3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4实施地点:采油院负责实施修井作业的辽河油区,储气库区块、外部油区、实验厂房等。
2.5主要技术要求:
2.5.1 技术标准(本项目适用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SY/T 6524-2017《石油天然气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规范》;
(3)SY/T 6276-2014 《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4)SY/T 6610-2017《硫化氢环境井下作业场所作业安全规范》
(5)SY/T 6277-2017《硫化氢环境人身防护规范》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1)施工能力要求:可按甲方要求准时抵达井场(附承诺);
(2)配备设备要求:具有复合气体检测仪(至少能够检测硫化氢、一氧化碳)2台以上;(提供设备照片,型号照片,购置发票,若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
2.5.2.2人员要求
(1)配备现场作业所需的操作人员和现场指挥人员,现场指挥人员具有井控证,操作人员具有野外施工HSE证和H2S培训合格证。听从甲方技术人员现场指挥,按照工程方案设计和相关操作规程完成现场施工;
(2)上岗前,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岗位技术培训,健康、安全、环境培训,确保施工质量;
(3)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组织协调,检查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本项工程有条不紊的进行;
(4)强化劳动管理,使每名员工都明确知道自己的岗位、任务,并按时完成任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关键岗位人员
投标人企业为中石油外部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在入场施工前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附件2)
3.3拟投入队伍要求
队伍主要人员构成:
(1)拟投入队伍数量:4支;
(2)每支队伍主要人员构成:施工负责人(队长)1人、操作人员4人。
(对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施工负责人具有井控证,操作人员具有野外施工HSE证和H2S培训合格证或者承诺入场施工前取得,施工负责人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学历证书文件的清晰扫描件。)
3.4主要设备要求
本项目需投入的主要设备:皮卡车4辆。(提供车辆清单、行驶证照片,如自有车辆需提供购置发票,若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高等院校、事业单位等非公司性单位,须提供投标时前三个月的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新成立单位以及自然人,可以不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告。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完成过的井下施工配合项目至少1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在此区间内)。
3.7信誉要求
3.7.1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查询网址:https:****); 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查询网址:http:****,评标现场网络查询复核); 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⑤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7.2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7.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3)。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中附企业目录(白名单))。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11 月 17 日至2025年11 月 24 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1 月 28 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下发的《辽河油田公司采购活动收取费用管理细则》(中油辽字【2024】89号)文件规定,该项目应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4171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完成招标代理服务后,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一次性向招标中心支付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3。
※中标人通过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名义)以电汇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 0066 193
银行行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中标人必须在电汇凭证明确以下信息:(1)中标人公对公汇款时在摘要、用途、附言处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无需备注“代理服务费”等字样)。(2)月末最后两天不要缴纳代理服务费,每月1号正常缴纳。
电汇备注中请勿填写项目名称,由此产生项目无法确定而延误中标通知书的发放,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5年11 月 28 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
邮编:124012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npc.com.cn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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