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盛世樱花禅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襄阳2025年11月18日
襄阳盛世樱花禅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关于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 2025)樱花谷临管告字第 02 号
根据襄阳盛世樱花禅谷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盛世樱花公司” )提出的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襄阳市****
为顺利推进预重整工作,临时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发布本次选聘公告。
一、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2014年 4 月 14 日,盛世樱花公司在襄阳市****
公司名下核心资产为坐落于襄阳市襄城区紫薇园路的一宗土地及上建筑物、构筑物。经测算评估,该宗土地【不动产权证:鄂( 2021)襄阳市不动产权第 **** 号】土地使用面积为 28066.9 ㎡ ,其上房屋构筑物 19641.54 ㎡ ,包含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地上附着物及构筑物和家具用具在内的资产总价值为 ****.10 元。上述房地产办理有用地、工程、施工及预售许可四证,目前在建工程主体工程已完工。 目前红线内已建成别墅 33 套,共 8000 平方米及地下车库 12000 平方米,并进行部分绿化,但未办理竣工验收。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对盛世樱花公司截至人民法院受理预重整之日的所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房产、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对外投资等)或临时管理人需要进行单项处置的资产进行评估,自接受委托之日起15 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2、列席债权人会议,根据会议要求对评估报告及相关工作成果进行解释说明,并接受询问,必要时出具补充报告;
3、根据预重整工作需要,提供其他与资产评估相关的专业服务;
4、与审计、工程造价机构保持良好沟通,配合完成人民法院和临时管理人安排的其他合理工作。
三、参选条件
1、成立时间 3 年以上,并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
2、入选湖北省法院系统内现行有效的对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名册;
3、机构及参与项目人员近 3 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回避情形,与盛世樱花公司及其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独立公正评估的利害关系。
四、参选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参选机构应于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内 向临时管理人提交书面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机构简介、人员安排及分工、业绩证明等;
2、机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及参与人员的资格证书等;
3、服务方案:总体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等;
4、收费标准/报价函:包括收费依据及可协商的折扣等;
5、书面承诺函:与本案无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认可本次招募公告;在临时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保守在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承诺合理报价,并自愿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或财产分配后再收取评估服务费;如预重整不成功,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无法收取服务费的风险。
6、其他参选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特别提示:
1、复印件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2、全部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签章;单独密封。未密封处理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提示说明
1、本次评估服务费报价为包干价(含税),评估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资料、差旅等相关费用均由机构自行承担,中选后不再增补其他任何费用;
2、入选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或所出具报告存在漏项的,临时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评估服务费。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参选机构应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至临时管理人处;邮寄方式报名的,于截止时间前寄出有效,逾期视为未报名。有意向参与的评估机构,可咨询管理人了解有关情况,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张律师 ****;
2、报名地址:湖北省襄阳市****
七、其他事项
1、本次选任评估机构的方式将采取摇号选定。临时管理人对参选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参选机构汇总报送至襄阳市****
2、最终入选结果,临时管理人将于法院摇号结果产生后五个工作 日内通知入选机构,对于已报名但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寄送材料不再退回;
3、入场开展工作时间,以临时管理人的通知时间为准;
4、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二0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