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五号楼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线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原标题: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五号楼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线路改造项目)
全部类型黑龙江七台河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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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JQZTB - ****)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点击登录查看五号楼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线路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6977.1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点击登录查看五号楼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线路改造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点击登录查看五号楼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线路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点击登录查看五号楼消防应急照明电源线路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单独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工程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具备新版相关工程类专业或原版不分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具备新版相关工程类专业或原版不分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具备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代表人参加需提供法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00分到****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不接受线下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查看招标公告,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请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获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63.com),并同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全部程序的,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9时00分
递交方式:七台河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9时00分
开标地点:七台河市****
七、其他
无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
联系人: 孟先生
电 话: 0464 -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联系人: 徐女士
电 话: 0464 -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文件获取申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加盖公章)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经营地域|
|营业执照注册号|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
|法人姓名|联系电话|
|邮编|电子信箱|
|注册资金|币种|
|成立日期|执照期止|
|所投包号|
|经营业务范围|主营业务:
兼营范围:|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填写说明:
1.招标文件获取申请表、投标承诺书内信息投标人须准确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因漏填、
错填导致获取招标文件失败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填写完整后以PDF文件形式发送邮件至****@163.com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本企业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
投标活动;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串通报价、围标陪标,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证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五、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
七、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八、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九、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十、无行贿犯罪等违法行为。
十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十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十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十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七、开标当日未按获取文件中指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供应商自动放弃,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招标代理公司无关。
本表所列内容及上述承诺事项均为本企业真实意见表达,愿承担一切责任。若有任何弄虚作假、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我方中标,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计取,如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