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武穴市安居馨城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理部预应力混凝土方桩询补遗比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黄冈2025年11月17日
| 发布单位:中国铁建/中铁二十二局/五公司/公司集采分中心 | |||||||||||||||||||||||||
| 发布时间:**** | |||||||||||||||||||||||||
| 投标截至时间:**** 17:00:00 | |||||||||||||||||||||||||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武穴市安居馨城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经理部 预应力混凝土方桩询比公告 采购编号:**** 一、采购文件获取 请有意向的单位按以下要求请于 (****上午9:00至****下午17:00)将报价文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等相关证明文件扫描成一份PDF文件) 签字盖章同一时间上传至报价大厅(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投标中心):标题格式为采购编号+包件编号+报价单位名称。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二、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本次询比为按包件整体采购,询比响应采购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到站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各种保险费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收到报价后采购人不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交货期:按照采购人通知的时间运抵交付。 3、交货地点: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 4、询比响应采购商必须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询比响应采购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部颁标准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 5、采购方在确定成交采购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采购商。 6、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供货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货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 7、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成交供货商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8、验收方法及标准 (1)验收依据: 预应力混凝土方桩符合国家规定、需满足业主方相关要求。 (2)货物验收: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处后由双方对照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计量方式:方桩检尺计量、桩尖计件计量。 三、结算和付款 (1)结算期: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为一个对账期。 (2)结算方式:实行固定单价结算。 (3)付款方式:买方在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卖方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扣除当期结算价款的 5 %作为质量保证金;剩余价款,买方在90日内支付不高于周期结算货款的50%,剩余部分款项在180天内支付完成。但遇建设方计价拨款延迟、甲方账户被查封、政策突变等不可抗拒的情况,价款支付相应顺延,顺延期间不计息,不违约。质量保证金在业主验收合格期满后30天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由买方支付给卖方。质保期为:6个月,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此期间质保金不计息)。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4)支付方式:所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以银行转账、支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铁建银信、建行E信通、交通银行信用凭证或中企云链)等信用付款的方式向卖方进行支付,卖方有义务配合买方办理前述付款方式的相关手续,否则均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四、 响应保证金 1、本次响应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FZ-01包件为5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揭示报价前汇入本次询比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必须备注武穴安居馨城项目)。 账户名称: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北碚支行 2、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其报价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五、联系方式 1、采购组织机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2、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贺晓 电话:**** 电子邮件:****@qq.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