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219线龙陵段交通安全预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保山2025年11月16日
国道 219 线龙陵段交通安全预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国道 219 线龙陵段交通安全预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99 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399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道 219 线龙陵段交通安全预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道 219 线龙陵段交通安全预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1 月 17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11 月 2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龙陵办事处开标室(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龙陵办事处开标室(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七、其他
国道 219 线龙陵段交通安全预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国道 219 线龙陵段交通安全预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龙陵县公安局交通
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 目竞争性磋商,并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国道 219 线龙陵段交通安全预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399 万元
5.最高限价:397.896783 万元
6.项目采购内容:国道 219 线龙陵段交通安全预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智能红绿灯 1 套、道路弯道来车预警系统 20 套、测速设备 6 套、视频监控 21 套、高空球机 12 套、移动 现有设备 5 套、指挥中心后台数据系统扩容、数据交换机及标志标牌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 为准。
7.项目实施地点:龙陵县****
8.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9.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90 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 年 质保服务。
10.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11.现场踏勘:拟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 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 实施地点。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二者之一证明材料:①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任意一年度的财 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未满 1 年 或成立至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情况说明;②提供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 2024 年 7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 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1 个月或成立至 今未产生经营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提供情况说明;②提供 2024 年 7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成立未满 1 个月的 无需提供。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 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 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以上 条款在开标时对参与磋商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的磋商申请将被拒 绝。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 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对符 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 2025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法定节假 日、双休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每日上午 8:3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30 分至 17:30 分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到云南铁丰工程项目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龙陵办事处(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商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 不予以受理。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磋商文件的,开标现场不接受其递交的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龙陵办事处开标室(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 年 1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龙陵办事处开标室(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告。
2.供应商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 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以书面形式或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3.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关于印发《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云建招协〔2023〕51 号)”文件工程类标准按中标价计算后全额收取,由成交人在 领取成交(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
4. 监督部门:龙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087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龙陵县****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龙陵县凯龙城二期 D21—01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先生、陈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