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白马灌区常林支渠恢复供水工程招标公告(原标题:娄底市白马灌区常林支渠恢复供水工程)
全部类型湖南娄底2025年11月15日
娄底市白马灌区常林支渠恢复供水工程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 的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娄底市白马灌区常林支渠恢复供水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项目预算:9708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6、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
二、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 (元) | 标的 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 包1 | 970800.00 | 娄底市白马灌区常林支渠恢复供水工程 | 本项目为娄底市白马灌区常林支渠恢复供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清淤及老渠改造重建。(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1 | 9708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领取时间:****至****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 -17:3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领取磋商文件的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详细地址:娄底市****
3、领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领取。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提交开启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14 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14 时3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开启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详细地址:娄底市****)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以示出席并在开标现场接受身份验证。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进行评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2、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
3、凡有意参加报名者,持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到点击登录查看(详细地址:娄底市****
八、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s:///)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澄清答疑采用现场领取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点击登录查看现场领取方式。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 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点击登录查看
2、电话:****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涟源市****
(3)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4)邮 编:417005
(5)电 话:****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2)地 址:娄底市****
(3)联系人:周军
(4)邮 编:417000
(5)电 话:****
(6)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