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锂电废渣消纳场污水处理区域光伏建设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江西宜春2025年11月14日
袁州区锂电废渣消纳场污水处理区域光伏建设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袁州区锂电废渣消纳场污水处理区域光伏建设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春市阳光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2.项目名称:袁州区锂电废渣消纳场污水处理区域光伏建设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服务价格:采用电费打折优惠模式,即招标人使用光伏发电站产生的电价=供电公司基准电价(国家电网收取消纳场的电费价格)*折扣,且折扣必须≤85%。
5.采购需求
|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具体要求 | 备注 |
| 1 | 袁州区锂电废渣消纳场污水处理区域光伏建设及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6.合同履行期限:15年+5年。运营期自项目竣工投运后开始计算,投运15年必须进行项目评估验收,合格后且消纳场正常运营续签5年合同,否则,招标人可以中止合同。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 是 R 否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响应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1.提供有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开标截止时间前近两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承诺函加盖公章,未提供截图的现场查询;
7.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8.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供应商应按上述资质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质审查。供应商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资质证明材料不清晰、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2.根据(赣财购〔2023〕8号)《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上述1-7点,供应商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若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又未提供上述1-7点的对应事项证明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相关格式见本文件第五章)
1.时间:2025年 11 月 15 日至2025年 11 月 19 日,每天00: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春市阳光交易平台
3.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 11 月 25 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袁州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
项目联系人:李小容
联系电话:****
1.项目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表。
2.潜在供应商必须在宜春市阳光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gyc.com/index.html)”。潜在供应商未在宜春市阳光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本项目采用“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携带CA证书或本单位宜春市阳光交易平台账户及响应文件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现场不提供网络环境,请供应商自行搭建网络环境进入系统操作,并提前在笔记本电脑下载安装驱动。各供应商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登录本单位宜春市阳光交易平台账户到磋商现场报价,规定时间20分钟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4.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拟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点击登录查看在上述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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