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云南昭通2025年11月14日
昭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技术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PZB-ZT-2025-00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昭通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昭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技术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昭通市生态环境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完成昭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及完成的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昭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技术咨询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昭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技术咨询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1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网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至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近六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1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
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或提供声明函、承诺书作出说明;
2.4.2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或提供声明函、承诺书作出说明。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远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昭通市昭阳区昭阳湖畔4栋一单元7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湖畔4栋一单元701)
七、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昭通市生态环境局的委托,对昭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技术咨询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现诚邀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昭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技术咨询服务。
1.2采购内容:完成昭通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及完成的中期评估和终
期评估报告编制工作,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1.3采购预算:20万元。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完成为止。
1.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2.1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网站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至2024)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近六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1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或提供声明函、承诺书作出说明;
2.4.2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或提供声明函、承诺书作出说明。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磋商报名:
3.1 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请于 2025 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20 日(上午 09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到 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湖畔 4 栋一单元 701)获取磋商文件,或将以下资料彩色扫描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q.com)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或其它法定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磋商开始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24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年 11 月 1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昭通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昭通市****
联系人:唐新越
电 话:0870 -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昭通市昭阳区昭阳湖畔 4 栋一单元 701
联系人: 季虎 陈春艳
电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陈春艳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