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新殡仪馆食堂改造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全部类型湖南湘西2025年11月14日
泸溪县新殡仪馆食堂改造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HNZFLX2025-127)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泸溪县
一、招标条件
本泸溪县新殡仪馆食堂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34420.46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邀请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泸溪县新殡仪馆食堂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泸溪县新殡仪馆食堂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磋商邀请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9时00分到****17时30分
获取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提供授权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吉首市吉盟和谐苑3栋1单元501)购买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15时00分
递交方式:泸溪县椪柑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15时00分
开标地点:泸溪县椪柑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的泸溪县新殡仪馆食堂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新殡仪馆食堂改造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NZFLX2025 - 127
3、采购项目预算:534420.46元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
| 01 | 泸溪县新殡仪馆食堂改造工程 | 1批 | 534420.46 无 | 2672元 |
说明: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1、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起至****,每日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4:30时到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则无须提供授权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点击登录查看(地址:吉首市吉盟和谐苑3栋1单元501)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15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泸溪县****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联系人: 杨海芝
电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