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枫木镇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招标公告(原标题:关于枫木镇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全部类型海南屯昌县2025年11月14日
关于枫木镇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屯昌县****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枫木镇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枫木镇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报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关于枫木镇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海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的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方案可作为下阶段设计和控制投资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地址:海南省屯昌县****
三、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用地约1362.0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5.45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795.45平方米,容积率0.58,建筑密度39.37%。项目改造情况为生猪屠宰综合加工车间、检疫室、隔离间及无害化处理间。
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暖通设计等。
四、按2025年11月价格水平,核定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36.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1.4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8.39万元,设备费为32.5万元,预备费14.49万元。
资金来源:衔接资金投资。
五、请督促设计单位按照评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优化、深化工程设计方案。结合功能定位与使用需求,深化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和招标投标要严格按照本批复建设规模、内容和投资进行,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方案、增加建设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同时,加快落实建设条件,及时开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关于枫木镇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中各项承诺,非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工程造价超过本批复概算的,原则上不予调整概算。
七、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海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19〕61号)等有关规定办理。
本批复有效期二年。
附件:1.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枫木镇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概算审核汇总对比表
3.枫木镇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批承诺书
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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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枫木镇屠宰厂提升改造项目
| 招标范围( √) | 招标组织形式( √) | 招标方式( √) | 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施工 | √ | ||||||
| 监理 | √ | ||||||
| 重要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说明: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36.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1.48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28.39万元,设备费32.5万元,预备费14.49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招标方式应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海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屯昌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 | |||||||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