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市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及所辖区保障性住房以及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区属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屋顶20年使用收益权招标公告(原标题:常德市市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及所辖区保障性住房以及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区属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屋顶20年使用收益权)
全部类型湖南常德2025年11月13日
| 标的类型:其他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挂牌价:10090.0万元 | 保证金:300.0万元 |
| 报名开始时间:**** 19时15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常德市市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及所辖区保障性住房以及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区属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屋顶20年使用收益权 |
| 标的基本情况:常德市市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及所辖区保障性住房以及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区属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屋顶20年使用收益权,屋顶总面积630659.54平方米。 |
| 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1月14T日 至 2025年11月26T日 |
1、租金一次性支付;20年租金在拍卖成交后一次性收取,买受人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要求将拍卖成交价款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由委托人出具成交价款票据。
2、请意向竞买人联系拍卖人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情况,本次拍卖标的具体详见资产现状、《评估报告》、《湖南省国有资产网上交易须知》和《交易规则》,相关资料仅作参考依据。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另行向拍卖人支付不超过总租金5%的拍卖佣金。
4、按照《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24】292号文件)》的规定应向常德市****
5、拍卖成交价款不包含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若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支付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则拍卖人有权从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拍卖价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汇入委托人的指定账户。
6、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的要求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到期后由委托人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返还(出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7、因买受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次拍卖活动无法完成,委托人、拍卖人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违约者的违约责任。
8、竞买人须按要求办理CA证书并完成网上竞买登记手续和按规定全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协议》,租赁起始时间、交付时间、租金支付方式等相关条款均以委托人的《租赁协议》为准。
2、本次拍卖的常德市市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及所辖区保障性住房以及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区属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屋顶使用收益权,屋顶总面积630659.54平方米,实际光伏能利用面积需要竞买人自行查㎡勘后确定,委托人及拍卖人不负责具体使用面积,仅现状交付。
3、本次拍卖的常德市市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及所辖区保障性住房以及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区属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屋顶使用收益权(产权归委托人所有)仅用于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建设时,应确保公共机构房屋安全。为杜绝安全隐患,买受人在前期建设施工前应结合实地情况,进行必要的承载力验算,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买受人完全负责。
4、买受人未经委托方及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鉴定和批准,不得擅自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买受人的建设方案需向委托人、房屋使用单位报备。如有损坏或擅自改动,买受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委托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在租赁期内,买受人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分租所承租的公共机构房屋屋顶资源,或用于其它非法经营,一旦发现,委托人收回拍卖标的,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6、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需与房屋使用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含日常维护管理等),并遵守相关要求。
7、自《租赁协议》生效起,拍卖标的的安全使用责任一并移交,拍卖标的的破坏、使用不当、或产生的安全隐患等风险均由买受人负责承担;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依法依规应办理的手续和在使用期间产生的相关税、费及设备、设施、屋顶防漏补漏、维护等手续和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承担。
8、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由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租赁协议》时予以确认。
9、拍卖标的按现状(包括其已知或者未知瑕疵)进行拍卖,按现状进行交付。委托人与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的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19时15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19时15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7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10090.0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1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本项目采取网络连续竞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买受人,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注: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竞价系统信息与公告信息不符或委托方要求中止(终止)项目造成竞价中止(终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按委托人的要求向委托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租赁押金),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到期后由委托人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返还(出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2、本次拍卖所收取的竞买保证金,凭有关手续在10个工作日内由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竞买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至原账户(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3、买受人按要求付清拍卖价款、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其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由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原账户(出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除外)。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标的所在地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 1 | 常德市市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及所辖区保障性住房以及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区属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屋顶20年使用收益权 | 标的基本情况:常德市市属国有企业、市本级及所辖区保障性住房以及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区属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屋顶20年使用收益权,屋顶总面积630659.54平方米。; | 市本级 | 10090万元 | 300万元 | 10万元 |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湖南省(常德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sz.cdggzy.cn/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湖南省(常德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19时15分00秒至****17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19时15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17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湖南省(常德市****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09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4分钟)。
八、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点击登录查看 ****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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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买人须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法律法规和文件有限制的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包括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2、竞买人在报名时所提交的证件、资金及相关证明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因竞买人提交虚假资料或造假等原因而产生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且对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竞买人或买受人资格。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和失信企业不能报名及参与竞买。
3、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报名。
4、竞买人参与竞价前须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参拍要求。如拍卖成交后的后置审查中,发现买受人不符合参拍要求的,视为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成交结果作废无效。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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