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放射性热试验活动许可申请、试验场地和物料以及分析测试服务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11月12日
点击登录查看放射性热试验活动许可申请、试验场地和物料以及分析测试服务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内部编号:ZKX****C984。
本技术服务工作包含以下内容:
(1)热试验活动许可申请服务:根据法规标准要求,乙方负责小型超临界水氧化处理热试验活动许可申请工作,包括且不限于1)收集热试验活动许可申请所需资料(包含协助甲方收集资料);2)编写热试验活动许可申请书;3)完成热试验活动许可申请工作,与审管部门沟通、跟进审批进度;4)完成与小型超临界水氧化处理热试验活动相关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备案表)的编制及提交申请等相关工作。
(2)热试验物料准备与运输服务:1)根据甲方提供的热实验方案,乙方应负责准备实验所需的放射性有机溶剂蒸残液,物料中放射性活度水平应满足实验需求;2)完成热试验物料运输工作,将放射性有机溶剂蒸残液源项运输至乙方提供的热试验活动专用场地,并对实验过程产生的流出物废液进行处理。
(3)热试验活动场地服务:乙方应提供符合放射性热实验活动安全要求的专用场地,按照甲方的装置要求完成场地的相关改造,并协助甲方完成小型超临界水氧化处理热试验装置的安装调试工作。
(4)监测设备及样品测量服务:乙方提供的放射性监测仪器,监测设备应完成设备检定工作并保证使用时在有效期内,同时完成试验期间流出物的放射性水平测量和试验过程中取得的样品的分析。
(5)试验过程中产生的二次废物的处理服务:乙方应负责在安装过程中及试验期间产生的个人防护用品的处理,以及试验后装置的清洁解控或相应处理处置等。
(2)供应商应具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证书(CMA),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放射性热试验活动许可申请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d.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e.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6.1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6.3 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公开开启响应文件。
6.4 供应商须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现场参与谈判。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北京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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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
售卖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项目负责人:金宇
电话:****
电子邮件:****@zonkex.com
点击登录查看纪检监督部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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