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关于补充征集工程造价咨询类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全部类型四川宜宾2025年11月12日
为进一步充实兴文县工程造价咨询力量,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兴文县工程造价咨询和会计师事务所类服务供应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需要,拟补充征集一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工程概算编制、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编制、结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等业务;
二、服务范围
兴文县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
三、报名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报名供应商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且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审)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
7.具备相应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工作业绩。
8.根据《兴文县工程造价咨询和会计师事务所类服务供应商管理办法》,近三年内在兴文县行政区域内未受到过委托单位终止服务合同或其他类似行政处罚。
(二)报名供应商须提供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可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鲜章(响应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承诺函原件;
(三)业绩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项目业绩资料须为2023年—2025年期间承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服务项目,提供其他年度的业绩资料不予计分;
2.提供3个预算评审服务项目业绩及相关成果资料;
3.提供3个竣工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服务项目业绩及相关成果资料;
四、公告时间、现场提交应答文件时间及地点
1.公告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时间:****8:30-10:30;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兴文县空铁新区营商大厦3楼拍卖大厅;
4.咨询电话:
县交易中心:****,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吴先生
县财政局:****,联系人:易先生
五、供应商响应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可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现场备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鲜章(响应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同时提交原件现场备查。
3.3个预算评审服务项目业绩及相关成果资料;3个竣工结算审核或施工阶段全过程控制服务项目业绩及相关成果资料。
4.本公告第八条“评分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5.承诺函原件。
6.供应商制作纸质应答文件(正本、副本各壹份)装订在密封袋中(密封处须规范加盖公司鲜章,未进行严格密封或未加盖鲜章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签到时递交响应文件。
六、征集方式和数量
本次征集以集中评审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征集20家供应商。集中评审人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评分,当响应供应商数量超过20家时按评分从高到低入选(最后一名得分存在并列时,一并入选);当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20家时,评分75分以上入选。集中评审入选供应商须接受现场核查评定。
七、合同签订
通过集中评审和现场核查的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到兴文县空铁新区营商大厦301完成合同签订。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签订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征集的供应商必须接受统一的管理,遵循“专业分类、竞争择优、信用评价、质量考核”的原则,确保项目服务质量。
八、评分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类
| 序号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证明材料 |
| 1 | 企业人员情况 | 5分 | 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4人,且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审)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5人的得3分;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且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或原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审)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的得5分。低于上述标准的不参与后续评分。 | 1.需提交相关人员注册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人员注册情况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2.提供企业为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 |
| 2 | 预算评审项目业绩 | 30分 | 提供2023年—2025年期间承担的政府投资工程财政预算评审项目业绩。参评项目按如下规则进行评分: 1.服务项目规模(总分9分,此项评分最多认可3个业绩):每提供一个服务项目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业绩的得3分,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业绩的得2.5分,400万元(含)-1000万元业绩的得2分,4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2.服务质量考核得分(总分15分,此项评分最多认可3个业绩):每提供一个财政部门预算评审业绩的得2分;服务项目获得财政部门预算评审质量考核结果为优秀(含类似荣誉证明)的每个得3分。 3.预算评审报告质量和优化建议(总分6分,由参选者在提供的3个项目业绩中选取1个报告并注明):根据预算评审报告质量(含语言组织、评审依据、评审情况原因说明、风险提示等等)评分,优秀的得5-6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 1.业绩需提供服务项目合同、审核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业绩考核证明材料需提供考核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委托单位加盖鲜章)。 |
| 3 | 结算审核项目业绩 | 30分 | 提供2023年—2025年期间承担的结算审核项目。参评项目按如下规则进行评分: 1.服务项目规模(总分9分,此项评分最多认可3个业绩):每提供一个政府投资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项目金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业绩的得3分,1000万元(含)-5000万元业绩的得2.5分,400万元(含)-1000万元业绩的得2分,400万元以下的不得分。 2.服务质量考核得分(总分15分,此项评分最多认可3个业绩):每提供一个政府投资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的得2分,;服务项目获得审计或财政部门质量考核结果为优秀(含类似荣誉证明)的每个得3分。 3.审核报告质量和优化建议(总分6分,由参选者在提供的3个项目业绩中选取1个报告并注明):根据结算审核或全过程造价控制报告质量(含语言组织、评审依据、评审情况原因说明、风险提示等等)评分,优秀的得5-6分,良好的得3-4分,一般的得1-2分。 | 1.业绩需提供服务项目合同、审核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业绩考核证明材料需提供考核单位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委托单位盖鲜章)。 |
| 4 | 商务部分 | 15分 | 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中指导价为标准,由各参选供应商对服务项目分别按参考计费的百分比报价,按参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第1-5名得15分,第6-10名得12分,第11-15名得9分,第15名以后名次得6分。 | 中选后,各使用单位按照不高于各参选供应商在参选文件中的综合平均报价签订服务合同。低于综合平均报价的按参选报价签订。 |
| 5 | 遵纪守法情况 | 5分 | 参选供应商2023年1月至今: 1.期间未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任何处罚处理的,得5分。 2.期间受到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处理,已过处罚处理时间,依法可以参加采购活动的,每1宗行政处罚处理扣1分 3.目前正处于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处理有效期内,但相关处罚处理不属于重大违法活动的,每1宗行政处罚处理扣2分。 | 1.未受到任何处罚处理的,相关参选供应商须提交承诺函(提供虚假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或中选资格)。 2.此项所指处罚,是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业务委托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处理,但不属于重大违法活动的。 3.非行政部门(包括行业协会)作出的视为处理。 |
| 6 | 企业信誉 | 15分 | 根据企业内控管理情况、从业人员队伍稳定情况、业绩持续发展情况、内部质量控制情况、综合服务质量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5分,分为好(11-15分)、中(6-10分)、差(0-5分)三个等级,根据投标资料进行评分。 | 需提供内部治理结构及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等相关资料。 |
| 备注 | 参选供应商提供的参评业绩资料为:2023年—2025年度期间承担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的服务项目业绩资料,否则不参评不评分。 | |||
九、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声明: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为我方参与“兴文县****
特此声明
参选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职 务:
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报 价 函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类别 | 计费基数 | 报价可浮动区间(标准收费的百分比) | 供应商报价(超过浮动区间报价视为无效) |
| 1 | 编制工程设计概算 | 房建、市政 | 投资额 | 50%-60% | |
| 水利、交通、国土 | 50%-60% | ||||
| 2 | 审核工程设计概算 | 房建、市政 | 送审工程造价 | 50%-60% | |
| 水利、交通、国土 | 50%-60% | ||||
| 3 | 编制 工程预算 | 房建、市政 | 工程造价 | 50%-60% | |
| 水利、交通、国土 | 50%-60% | ||||
| 4 |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审核 | 房建、市政 | 工程造价 | 50%-60% | |
| 水利、交通、国土 | 50%-60% | ||||
| 5 | 审核工程预算 | 房建、市政 | 送审工程造价 | 50%-60% | |
| 水利、交通、国土 | 50%-60% | ||||
| 6 | 编制竣工结算 | 房建、市政 | 工程造价 | 50%-60% | |
| 水利、交通、国土 | 50%-60% | ||||
| 7 | 审核竣工结算 | 房建、市政 | 送审工程造价 | 50%-60% | |
| 水利、交通、国土 | 50%-60% | ||||
| 8 |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 房建、市政 | 建安投资额 | 50%-60% | |
| 水利、交通、国土 | 50%-60% | ||||
| 备注 | 水利、交通、国土等项目服务费,应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基础上降低50%计算。 | ||||
参选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承 诺 函
我方作为参加贵中心“兴文县补充征集工程造价咨询类服务供应商”活动的参选供应商,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具备征集公告规定的条件以及以下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征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在兴文县行政区域内未受到过委托单位终止服务合同或其他类似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
1.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征集公告文件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承诺在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签订合同之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兴文县交易中心。
2.****以来,我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未具有行贿记录或者犯罪记录(含正在查处之中的),且承诺在被确定为中选供应商后、签订合同之前将在有效期内的查询结果提交给兴文县交易中心。
3.我单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参选供应商的所有要求。
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公告规定的各项要求。
三、我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参选人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行为。
四、我方参加本次征集活动,不存在和其他参选人在同一合同项下的征集活动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我方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六、我方若中选后,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确保服务项目成果质量。
七、我方若中选后,严格遵守《兴文县工程造价咨询和会计师事务所类服务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处理处罚,并自行承担其一切不利后果。
八、如因政策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调整等情况,导致产品、交易项目、交易规则、供应商资格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我方无条件接受。
九、我方无条件接受兴文县审计局、兴文县财政局、点击登录查看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适时增补供应商名录或调整供应商名录服务时限、服务范围等。
十、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或违背承诺,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承诺)谋取入选追究法律责任,并全额承担由此给相关单位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参选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技术要求应答表
| 序号 | 征集公告要求 | 应答文件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征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供应商(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
日期: 年 月 日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 传真 | 网址 | |||||
| 组织结构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人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 营业执照号 | ||||||
| 注册资金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经营范围 | ||||||
| 备注 | ||||||
供应商(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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