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牛河(新城区、三官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全部类型湖北十堰2025年11月10日
丹江口市牛河(新城区、三官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丹江口市牛河(新城区、三官殿)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已发出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澄清:
1、资格条件第一条修改为: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应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在设备供货前提供所投产品的供货授权书。
注:供货时各标段授权要求:①标段 1:提供所投水泵产品的供货授权书;②标段 2:提供所投固液快速分离设备的供货授权书;③标段 3:提供所投 MBBR 生物膜的供货授权书;④标段 4:提供所投磁悬浮风机的供货授权书;⑤标段 5:提供所投自控设备产品(核心产品PLC控制柜、环网交换机))的供货授权书。
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证明”部分,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即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17:00时。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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