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二十中学教室及围墙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丹东2025年11月10日
丹东市二十中学教室及围墙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FZC****)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丹东市二十中学教室及围墙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295476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丹东市二十中学教室及围墙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丹东市二十中学教室及围墙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丹东市二十中学教室及围墙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8时30分到****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扫描全能王 创建
供应商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