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南资源告[2025]45)
全部类型福建泉州2025年11月05日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欠缴土地出让金者、已在南安市****
竞买申请人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并提交竞得后用于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不属于银行贷款、债券融资、信托资金、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P2P募集资金的承诺书。若经金融监管机构查明竞买保证金属于上述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竞买资格不予确认。竞买成交后,若经金融监管机构认定竞得人缴交的土地出让金来源于上述资金范围的,视为违反竞买规定,出让人将取消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二)南安市****
(一)本次拍卖不设定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也可以报价,但报价的增价幅度不得小于拍卖主持人宣布或调整的增价幅度。
(一)竞得人应执行《泉州市****
(二)竞得人应执行《泉州市****
(三)竞得人应执行《泉州市****
(四)该宗地项目建设单体质量要求须达到泉州市优质工程及以上。
(五)竞得人不得联合其他竞买人对该地块进行开发建设。
(六)配建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应按照泉建规〔2022〕3号文件要求执行。同时竞得人应按垃圾分类投放点“十有”标准同步配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七)竞得人应根据《南安市****
(八)竞得人应按《泉州市****
(九)本地块实行土地交易价格监测,具体为:1.若在招拍挂出让过程中出现溢价率在30%以内的,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第一期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50%、第二期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50%;2.若在招拍挂出让过程中出现溢价率在30%—50%内的,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分二期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第一期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60%、第二期为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支付土地成交价款40%;3.若在招拍挂出让过程中出现溢价率在50%—100%内的,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分二期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每30日支付一期,支付比例分别为土地成交价款的60%、40%;4.若在招拍挂出让过程中出现溢价率在100%以上的,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十)拍卖出让土地成交价款为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契税等税费由竞得人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缴纳。
(十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的有关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谈判采购)【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6-2027年盐酸代储采购框架协议/F552-PS202512180481】采购变更公告(第2号)
招标变更泉州20251228
【谈判采购】中化能源泉州石化2026年上半年液氨和氨水(散装)代储采购框架协议/F552-PS202512231071采购澄清公告
(谈判采购)【中化能源泉州石化丙烯腈填平补齐项目2025年度特殊电磁流量计采购框架协议(重新采购)/F552-PS202512260169】采购变更公告(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