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对内江白华诊所等3家医药机构协议履行状态变更的公示
全部类型四川内江2025年11月04日
发布时间:****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等政策文件规定,经研究,同意内江白华诊所,定点医药机构编号:****,从****起恢复医保服务协议管理。同意解除内江市市中区交通镇前进村1卫生站(定点医药机构编号:H****)、内江百信金卫药房(个人独资)(定点医药机构编号:P****)2家医药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内江市市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