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无人售货机商业服务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葫芦岛2025年11月04日
项目所在地:辽宁省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某部无人售货机商业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1 | 某部无人售货机商业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划设5个区域作为经营场所,实行单方承包,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运行。拟采取直接面向市场采购的方式选取一家供应商,签订意向为一年的服务合同。 采购数量:11台 主要功能或目标:主要经营食品类、饮料类、香烟类项目,严禁出售酒类、含酒精制品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销售的项目及商品。 需满足的要求:①无人售货机所售商品必须明码标出优惠价格,能够支持支付宝、微信等电子支付方式,不得具备刷脸支付功能;②无人售货机商品上架率保持90%以上,且必须保持货源相对稳定,不得无故长时间缺货;③我方不收取房屋设施和场地使用管理费,服务供应商提供相应的价格折扣优惠,在单次购物结算时给予约定折扣(按报价文件优惠率执行),经营过程中消耗的水电气暖费(根据场地条件据实收取)、设施事维修费、装修改造费等费用由服务供应商自行承担;④供应商需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烟草专卖许可证》。 | 饮品售货机必须具备冷藏功能。 | 25.00 | 2025年11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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