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服-钻井液用除硫剂碱式碳酸锌\D-SSY 年度采购 (1+1 年,寄存寄售)
全部类型北京2025年11月03日
公告详情
中海油服-钻井液用除硫剂碱式碳酸锌D-SSY 年度采购 (1+1+1 年,寄存寄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钻井液用除硫剂碱式碳酸锌D-SSY 年度采购 (1+1+1 年,寄存寄售)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油服-钻井液用除硫剂碱式碳酸锌D-SSY 年度采购 (1+1+1 年,寄存寄售)
项目概况 中海油服-钻井液用除硫剂碱式碳酸锌D-SSY 年度采购 (1+1+1 年,寄存寄售)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油服-钻井液用除硫剂碱式碳酸锌D-SSY 年度采购 (1+1+1 年,寄存寄售) 标段
主要技术规格 外观 白色粉末 水分, % ≤ 4.0 细度(通过75μm试验筛)(以干基计), % ≥ 93.0 碱式碳酸锌(以Zn计)(以干基计), % ≥ 56.5 灼烧失重, % 25.0 ~ 32.0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以年协订单为准,年协订单签订后在通知备货的前提下, 7 日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 地 点(须满足节假日送货要求)。
交货数量 615吨;本次招标数量为预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体系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3.4业绩要求:****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除硫剂产品(包括钻井液用除硫剂碱式碳酸锌D-SSY)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5生产商要求:投标人为钻井液用除硫剂碱式碳酸锌产品制造商,具备钻井液用除硫剂碱式碳酸锌产品制造生产能力。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时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签字并盖章版的《生产/制造商声明函》及相关附件,附件内容至少包含: (1)生产钻井液用除硫剂碱式碳酸锌所用到的相关设备,列明设备清单,提供设备图片、采购发票证明材料。 (2)土地自有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等材料。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2.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 3.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联系方式
|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
|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 |
|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
| 电子邮箱:****@cosl.com.cn |
| 邮 编:065201 |
| 联系电话:**** |
| 异议受理人:赵昱成 |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cosl.com.cn |
| 投诉受理人:胡敏强 |
| 投诉受理人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
| 地 址:北京市**** |
| 联 系 人:赵昱成 |
| 电子邮箱:****@cnooc.com.cn |
| 邮 编:100027 |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