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和平肉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屠宰场整体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招标公告(原标题:芷江和平肉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屠宰场整体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全部类型湖南怀化2025年10月31日
|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企业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2637.0平方米 |
| 挂牌价:1640.0万元 | 保证金:30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 08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00分00秒 |
| 标的名称:芷江和平肉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屠宰场整体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2637.0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 |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联系人电话:**** |
重要事项披露
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委托人:点击登录查看
拍卖人:点击登录查看
二、竞买保证金
1.参与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需按《竞买公告》规定的金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2.买受人在支付完成竞买费用后,保证金将转化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芷江侗族自治县****
3.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5天内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三、竞买费用
1.平台交易服务费
本次拍卖的怀化市****
2.拍卖佣金
竞价成交后,需支付拍卖机构佣金,收费标准为拍卖成交价的 2%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佣金全款缴入点击登录查看账户(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城东支行 ,账号:********)
四、竞价余款的支付
1、竞价余款缴入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芷江侗族自治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号:****02787 】
2.支付方式:
为降低竞买人资金压力、提升交易成功率,原则同意县生猪机械化定点屠宰场二次拍卖的交易价款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交易价款原则上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金额较大、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的,可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付款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须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进行分期付款。
3.本次竞价活动由委托人负责按成交价款开具发票。
五、拍卖标的基本状况:
该标的为芷江和平肉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屠宰场整体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概况如下:
1.房屋建(构)筑物共25项,其中房屋建筑物11项,为生产棚、办公室、宿舍、宰杀车间等,均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构筑物共14项,主要包括堡坎、道路硬化等。以上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主要建成于2012年间,至现场核查日,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外观完好,能正常使用。
2.机器设备设施共17项,主要是生猪屠宰生产线相关设备,部分设备为原产权人所购建,部分设备为现承租方所购建,设备部分闲置、部分在正常使用。
3.土地使用权共1项,权证号为芷国用(2012)第151-46号,证载权利人为芷江侗族自治县市****
4.屠宰场生产经营相关的无形资产即A类生猪定点屠宰资质。
六、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屠宰场原址进行改扩建,总体功能须符合2023年9月颁布的《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10号)的要求,在中标后2个月内项目动工且在一年内重建的屠宰场要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同时,买受人作为A类生猪定点屠宰资质的申报主体应依法重新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买受人经营屠宰场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屠宰政策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制度。
3.1买受人在经营期内负责保障芷江县猪肉市场的供应,接受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
3.2买受人在经营期间自主合法经营,自负盈亏。若农业、应急、消防、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检查时,买受人经营行为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时,所有责任由买受人负责。
4.委托方在买受人对屠宰场原址进行改扩建且达到2023年9月颁布的《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710号)要求后,负责协助买受人重新申报A类生猪定点屠宰资质,买受人如果不能按照重新申报A类生猪定点屠宰资质的要求办理好生猪定点屠宰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标的物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相应主体依法承担。
6.该标的的原经营人在拍卖的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受让权。
7.标的物按现状竞拍。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实物需现场勘验后作为本人竞价依据。买受人不得在竞得标的后,因拍卖标的概况、面积、数量等数据与《拍卖公告》《重要事项披露》中的数据不符的(如有)而诉讼拍卖人,否则应放弃竞买,以免造成违约!
8.拍卖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9.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对标的物进行实地看样。仔细查看标的物,查阅有关资料,了解标的物的瑕疵情况,凭借自身经验判断标的物的真伪、品质和价值。
10.竞买人在竞价前,可向拍卖人及委托方咨询了解标的物具体情况。但标的物可能存在瑕疵和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拍卖人对标的状态不作出任何承诺或保证,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11.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价,视同已对标的物进行过尽职调查。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知悉转让标的物所公开披露的全部信息及其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自愿承担受让该等标的物后可能承受的一切风险以及由该等风险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或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竞买人应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责任。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点击登录查看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12.竞价成功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相关款项或未按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时,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权要求返还竞价保证金,项目自动终结,我公司有权组织重新竞价。
13.若出现委托人要求撤销标的拍卖的情况,竞买人不得向委托人及本公司主张任何费用,也不得提出任何赔偿请求。
14. 芷江和平肉食品有限公司名下屠宰场整体资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现有租赁(详见租赁合同,若原租赁合同内容与本次拍卖发布的重要事项披露存在不一致,均以本次发布的重要事项披露内容为准。),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同意原租赁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的委托方负责协助变更合同主体,后续租金由买受人收取;如买受人需提前收回并解除合同则由买受人按合同的条款赔付原租赁人的损失。
15.本公司有权根据拍卖活动的实际情况对拍卖资料进行修正或补充,该修正与补充均作为拍卖资料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16.违约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最高应价取得拍卖标的竞买人,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七、标的物的交付
1.买受人应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相关费用(包括平台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买受人凭拍卖人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点击登录查看指定地点签订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
2.竞价成功后,买受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若买受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点击登录查看签订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3.买受人所有款项交清并按约定签署相关文本后,标的由点击登录查看在7个工作日内移交给买受人。
八、买受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拍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拍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08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16时00分00秒 |
| 竞价开始时间:****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08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资格后审 | |
| 起始价:1640.0万元 | |
| 交易方式: | |
| 增价幅度:10.0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价高者得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参与本次竞价活动的竞买人,需按《竞买公告》规定的金额交纳竞买保证金。 2.买受人在支付完成竞买费用后,保证金将转化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芷江侗族自治县**** 3.参加本次竞买活动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5天内不计利息原路退回。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经济实体、其他组织或个人(法律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竞拍
2、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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