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检察院传真机、UPS电源等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
全部类型黑龙江鹤岗2025年10月29日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传真机、UPS电源等一批报废资产捆绑转让 |
| 资产类别 | 设备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09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 受让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 2、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报废资产交割协议》。 3、交易机构在转让标的交割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成交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