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招标公告(原标题:舟山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全部类型浙江舟山2025年10月27日
| 序 号 | 部门 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收费项目 | 收费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标准 | 标准制定方式 及部门 | 政策依据 | 备注 |
| 1 | 政府部门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 | 政府制定 (浙江省财政厅)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 |||
| 2 | 政府部门 | 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项目 | 工程建设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
| 3 | 舟山市图书馆(舟山海洋数字图书馆)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鼓励采购单位免收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 | 浙江省财政厅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 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 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 ||
| 4 | 舟山市图书馆(舟山海洋数字图书馆) | 事业单位 | 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项目 | 工程建设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
| 5 | 舟山市体育中心(舟山市全民健身中心) | 事业单位 | 活动费、场地费、房租 | 经营服务性收费 | 承接赛事及场地对外开放收取的费用,还有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取的费用 | 发改委核定价格及自主定义 | 发改委 | 舟发改价格〔2017〕37号文件 | ||
| 6 | 舟山市青少年体校 | 事业单位 | 履约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货物及服务项目确需收 取履约保证金的项目 | 最高比例由不超过合同金额的2.5%调整为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 | 政府制定 (浙江省财政厅)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 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 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 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 | ||
| 7 | 舟山市青少年体校 | 事业单位 | 工程质保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项目 | 工程建设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 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
| 8 | 舟山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 | 事业单位 | 质量保证金 | 涉企保证金 |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项目 | 工程建设项目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 |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建质〔2017〕138号)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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