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湖区202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工程(路基工程)】的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辽宁本溪2025年10月25日
项目概况
【溪湖区****】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本溪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9点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溪湖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元
采购需求:13485平方米路基挖土,路床碾压,697米村内道路基础C20砼150厚,土方外运等。(详见工程量单)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无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本溪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300.00 元/本,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9点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本溪市****)
五、开启
时间:****9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会议室(本溪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有效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法人持法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本溪市****
联系方式:13841434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本溪市****
联系方式:****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消防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00003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洁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