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普调查单位数据处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谈判采购公告
全部类型山西太原2025年10月24日
| 项目概况 五经普调查单位数据处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太原市****(点击登录查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五经普调查单位数据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大写)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
5.最高限价:(大写)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
6.采购需求:
本磋商项目共1包,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磋商文件的要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概述 |
| 1 | 五经普调查单位数据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五经普调查单位数据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否 | |||
| 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 | 否 | |||
| 是否允许合同分包 | 否 | |||
| 合同履行期限 | 本项目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年。 | |||
| 服务地点 |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后,采购单位在收到发票(含税)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 |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要求成交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5%。 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采购人。服务期满且服务验收完成后,以支票、汇票、本票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扣除违约金(如有违约)后一次性退还;以保函形式提交的,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退还履约保函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按审核意见向出具保函的机构提出索赔(如有违约)或将保函原件退还给供应商(如无违约)。 注:如以保函形式提交,须提交见索即付保函,且保函的失效日应晚于服务期满日30日 | |||
| 服务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 |||
| 相关政策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8.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8.2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无。
9.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参加;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磋商文件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1单位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承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1.2按下列格式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基本信息表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 开启时间 | 拟参与包号 | ||
| 单位名称 | |||
| 单位地址 | |||
| 基本户开户行 | 开户行账号 | ||
| 承办人姓名 | 电子邮箱 | ||
| 固定电话 | 移动电话 | ||
(须提供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2.时间:****至****,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山西省太原市****)
4.方式: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4.1现场获取: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内,携带“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到本文件指定地点获取磋商文件。
4.2远程获取:将所有“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原件扫描打包发至邮箱(邮箱:****@163.com),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获取。
4.3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4.4不同供应商通过同一邮箱发送获取磋商文件资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5.售价:500元
开 户 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
账 号 : 3**** 401
公司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山西省太原市****)
3.未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五、开启
1.时间:****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山西省太原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公告有异议时,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并将质疑函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0351-3046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杨美花、周洋、韩爱清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