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附件
根据我中心业务工作开展的需求,拟开展全县疫苗储存设备温度验证校准服务采购,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公司前来报价,现就公开比选确定供应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疫苗储存设备温度验证校准服务
二、服务要求: 现场对我中心及全县各接种单位的疫苗储存设备开展温度验证校准(详见下表)
附件附件
采购控制价在人民币27140.00元以内,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视为无效。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质要求:具有冷链设备温度验证校准资质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
四、询价文件要求意向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
(一)报价表;
(二)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效的冷链设备验证校准证书复印件;
(四)近2年成交客户及采购价格(提供采购合同或发票)。
注: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在公告有效期内按以上顺序整理成册于询价日提交以上材料,所有资料需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五、报价要求:
(一)所提供的证书必须合法有效;
(二)超出报价截止时间,不再接手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密封袋外封面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四)请按要求报价,对不按照要求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截止时间: ****18:00
七、评审与公示: 我中心将组织采购领导小组进行评审,从资格审查、报价、业绩、服务保障等方面进行选定最终供应商。评审结果将在“
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