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市幸福路2层201房招标公告(原标题:祁阳市幸福路2层201房)
全部类型湖南永州2025年10月15日
|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47.52平方米 |
| 挂牌价:8.85万元 | 保证金:0.3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标的名称:祁阳市****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47.52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租赁已到期 | ||
| 标的展示时间:**** 至 **** | ||
| 标的展示地点:祁阳市**** | ||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
| 联系人电话:**** |
1、付款期限及办理移交过户:成交后,买受人须于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标的成交价款,委托方点击登录查看在确认收到成交款项后将标的移交给买受人;标的转过户手续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在标的移交后1个月内统一办理,买受人应积极配合办理,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佣金:本次拍卖涉及的佣金由买受人按1000元/套的标准另行支付给拍卖公司。
3、交易服务费:本次拍卖涉及的交易服务费按湘发改价费规【2024】292号文件规定交纳(如果成交金额83.3万元以下的,按永发改函【2024】3号文件意见,继续执行永发改函【2019】152号文件标准:买受方承担成交价款的0.24%交易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如拍卖人代收的交易服务费与点击登录查看计算的不相符,最终以点击登录查看核算的结果为准,由买受人补足差额。
4、权利性质:出让/自建房;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5、拍卖成交后,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涉及的相关税费依法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保证金退还: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由点击登录查看在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
7、拍卖资料的描述仅供参考,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应根据自身需求,在竞买之前,应当全面、充分地了解所竞买标的的情况、全面评估标的瑕疵,对标的现状及相关要求不明或有疑问的应在报名看样时了解清楚。一旦参与竞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卖标的的所有情况和特别要求,并愿为竞买行为负责。拍卖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8、拍卖业务咨询电话:****(张)
竞得人缴清全部款项后,联系拍卖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执行。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 09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 16时3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8.85万元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0.02万元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由成交人承担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通过网络拍卖系统参与竞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立最终竞得人(买受人)。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竞买成功的竞买保证金在买受人履约后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竞买不成功的,竞买保证金由点击登录查看在拍卖会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原数退还(不计息)。 |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核准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和其它组织。
| 轮次 | 竞买编号 | 出价时间 | 出价额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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