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长沙市芙蓉区生活垃圾处理和分类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期(设备、车辆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全部类型湖南长沙2025年10月14日
一、项目名称:长沙市芙蓉区生活垃圾处理和分类设施提标改造项目一期(设备、车辆采购)
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项目背景:本项目为点击登录查看采购水平压缩箱体(移动式翻斗垃圾压缩机10立方),除臭设备(负压新风等离子(单站)),新能源大型勾臂车(18T)用于日常环卫保洁,详见项目采购清单。
二、项目采购清单:
| 序号 | 设施设备名称 | 类型 | 数量 (辆/套/个) | 预算单价 (万元) | 预算合计 (万元) |
| 1 | 水平压缩箱体 | 移动式翻斗垃圾压缩机10立方 | 85 | 19 | 1615 |
| 2 | 除臭设备 | 负压新风等离子(单站) | 6 | 14 | 84 |
| 3 | 新能源大型勾臂车 | 18T | 7 | 108 | 756 |
| 合计 | 98 | 2455 | |||
注:各投标人的投标单价,不得超过上述表格中的预算单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相关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一)水平压缩箱体(部分安装需含基坑改造)
(1)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 水平式压缩箱体 (上料形式:翻斗式) | 1. 理论处理垃圾量(t/h)≥10 | |
| 2. 垃圾箱容积(m3)≥10 | ||
| 3. 最大压缩力(kN)≥340 | ||
| 4. 空载压装循环时间(s)≤35 | ||
| 5. 上料机构最大举升力(t)≥1.5 | ||
| 6. 上料机构循环时间(s)≤32 | ||
| 7. 上料斗容积(m3) ≥2.5 | ||
| 以上1-7投标人需提供清晰的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并标注相应参数。上述项在履约验收阶段由采购单位委托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证明数据真实性。 | ||
| 8. 结构尺寸(翻斗翻起状态)(mm):4600×2500×2500±200 | ||
| 9. 液压系统最大压力(MPa):≥18 | ||
| 10. 压缩仓容积(m3)≥3.5 | ||
| 11. 垃圾密实度(T/m3):≥0.7 | ||
| 12. 总功率(kW):≥5.5 | ||
| 13. 设备作业噪声(dB):≤65 | ||
| 14. 连续工作时液压油箱油温(℃):≤50 | ||
| 15. 电路与设备机壳之间绝缘电阻(MΩ): ≥1 | ||
| 16. 勾心高度(mm):1570±5 | ||
| 17. 导轨宽度(mm):1060±5 |
注:以上参数配置中的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填写具体数值,基本参数全部照抄文件原文或未写准确值的,则视为不响应该条款。
(2)主要功能及要求
1. 需具有前门结构,可作为维修压头总成及压缩油缸的检修门,也可作为定期清理压头后腔中垃圾的清污门(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2. 垃圾压缩机需能适用于人力车及1.5吨以下,宽度不大于1.8米的小型机动车上料的垃圾收集方式对接;保证垃圾收集车一次卸料操作方便。
3. 需具有三相电源的相序换相功能,方便快捷改变电机的相位,无须重新接线。
4. 需具有液晶显示功能,能将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显示在屏幕上,包括但不限于:动态的垃圾量显示、设备运行状态、故障的自诊断结果显示、程序调整功能等(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5. 需具有压满报警及显示功能(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6. 需具有液压系统自动散热功能,当液压系统油温较高时,系统将自动启动冷却系统。
7. 需具有线控式和触摸式双重控制功能(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8. 需具有紧急停止控制功能(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9. 需具有压缩头处于任意位置时强行退回初始工作位的功能;
10. 设备箱体后门需采用液压锁紧,从拉臂车液压系统取力,可在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驾驶室内直接控制箱体后门的打开和锁紧(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1. 压缩腔的两侧板、底板需采用厚度≥8mm的高强钢焊接而成,强度高。
12. 压头总成的两侧板、底板需采用厚度≥8mm的高强钢焊接而成,强度高。
13. 垃圾箱整体需为大弧形结构,板材厚度≥4mm,材质不低于Q355B。
14. 卸料门需具有锁紧机构和密封结构,液压锁紧机构采用六点及以上锁紧方式,确保设备工作过程和运输过程无滴漏(提供带LOGO的应用案例图片及工作说明)。
15. 整体式垃圾压缩机需采用双泵驱动,系统需要高压时,采用单泵工作,系统需高速时,采用双泵工作,高效节能,系统发热量小。
16. 卸料门需采用可调间隙锁紧机构设计,可精确控制密封条的压缩量,密封性好。卸料门需具有防脱钩泄压装置,采用双联液压锁结构,可以有效的防止密封条的反作用力而导致的脱钩现象(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7. 需可实现自动压缩循环,当按下压缩循环按钮,压头可在压缩仓内自动地来回运动(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8. 垃圾压缩机整体需提高防腐能力,确保设备使用性能。
19. 液压系统:
19.1 油缸活塞杆、轴、套需进行防腐处理,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
19.2 液压系统应符合G B /T3766规定,液压系统应有过载保护和防漏措施,油箱应配置有低位报警保护装置。
20. 当箱体安装时如需进行设备基坑改造,则包含改造费用。改造费用涵盖基坑改造的所有必要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尺寸调整、防水处理、土建施工等,确保新箱体可顺利安装、符合安全标准并达到使用条件。
21. 水平压缩箱体要求中标厂商配备导轨,并包含运输、安装等,确保新箱体满足使用条件。
(二)除臭设备
(1)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
| 除臭设备 | 1.主机箱体 | ①尺寸:≤长1600mm×宽1400mm×高800mm; ②材质:防腐材料; ③安装方式:吊装或立装; ④供电电压:AC380V±10%、50Hz | |
| 2.紫外光催化氧化模组 | ①功率:≥240W; ②数量:4支-6支,长度500mm ③材质:石英玻璃管; | ||
| 3.等离子空气净化模组 | ①输入电压范围:AC200—240V 50Hz; ②额定功率:≥100W; ③离子管8根,长度500mm; ④湿度/温度:≤90%RH/50℃。 | ||
| 4.新风风机 | ①风量:5000m/h-10000m/h; ②风压:≥500Pa; ③功率:2.2-4Kw/380V; ④转速: ≥1400r/min; ⑤噪音:≤60dB。 | ||
| 5.负压风机 | ①风量:5000m/h-10000m/h; ②风压:≥500Pa; ③功率:2.2-4Kw/380V; ④转速: ≥1400r/min; ⑤噪音:≤60dB。 | ||
| 6.智能检测系统 | 氨气、硫化氢、温度、湿度、VOC(五合一探头) | ||
| 7.香氛系统 | ①内置于新风系统; ②可设置自动工作模式。 | ||
| 8.除臭方式 | 等离子、UV光解、清香型环保剂 | ||
| 9.智能控制系统 | ①材质:不锈钢; ②人机界面:10寸液晶触摸屏,PLC智能控制; ③模式:自动/手动模式/远程 ④四路指示灯:新风风机运行指示、排风风机运行指示、除臭运行指示、自动运行指示; ⑤四路功能按钮:新风手动按钮、排风手动按钮、自动按钮、停止按钮; | ||
| 10.风管 | ①PP材质(管径≥315mm,厚度≥4mm) ②具体长度按实际距离计算。 | ||
注:以上参数配置中的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填写具体数值,基本参数全部照抄文件原文或未写准确值的,则视为不响应该条款。
(2)主要功能及要求
1. 工艺设备:设备包含离子新风净化系统、臭气处理系统、智能检测系统、智能控制系统、香氛系统。
2. 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现场操作箱、配电柜、控制柜、电缆及配件等。
3. 自控设备:仪器、仪表、控制柜、控制电缆及配件等。
4. 工艺管线、管材。
5. 备品备件。含3年内的清香型环保剂。
6. 实施要求:
6.1 因垃圾站周边人口密集,人员流动性大,所投产品必须无毒、无害、无残留、无二次污染,对人体不能有任何伤害。并符合以下要求:
6.1.1 经所投产品负压新风等离子除臭系统处理后,垃圾站外排空气中质量必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二级标准。(提供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证明数据真实性。)
6.1.2 所投产品负压新风等离子除臭系统通过厂界环境噪声检测且数值≤60dB。提供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证明数据真实性。(依据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6.1.3 所投产品负压新风等离子除臭系统需具备远程功能(云平台),具体功能至少包括:①支持实时查看数据、报警、设备是否在线等功能;②应有云组态操作功能、支持PLC远程下载程序及远程调试功能;③支持以太网、4G全网通、WIFI等方式连入云服务器,通过远程在线配置可实现设备管理、数据交互等功能。(提供产品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证明数据真实性。)
6.2 作业时间:具体视每个垃圾站进出垃圾量时间不同而临时调整,确保效果为主,具体作业时间需征得采购人同意。
6.3 中标人负责相关治理工作及售后服务,需指派专业技术人员两小时到达现场进行指导,填写施工日志并每月向采购人汇报;由采购人负责效果监督。在服务期限内,如果有必要,采购人可向中标人要求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效果指标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4在项目实施安装的过程中不得影响垃圾站的正常运转,不得损坏垃圾站现有的公共设施及设备,如损坏其所有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5 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硬件设备维护、拆移机等,均由中标人免费上门服务。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自然灾害等不可以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新能源大型勾臂车
(1)主要技术参数
| 序号 | 标的名称 | 参数要求 | 备注 |
| 1 | 新能源大型勾臂车 | 1.底盘电机额定功率(kW)≥80 | 投标人需提供清晰的工信部整车产品公告数据参数截图并标注相应参数(参数截图产品型号需与投标人所投产品一致,数据清晰,否则该截图无效) |
| 2.底盘电机峰值功率(kW)≥160 | |||
| 3.底盘驱动电机类型:永磁同步电机 | |||
| 4.★车辆外形尺寸(长×宽×高)(mm)≤7400×2500×2970 | |||
| 5.★总质量(kg)≥18000 | |||
| 6.★整备质量(kg)≤9600 | |||
| 7.★额定载质量(kg)≥8300 | |||
| 8.轴距(mm):4500±200 | |||
| 9.接近角/离去角(°)≥15/21 | |||
| 10.前悬/后悬(mm)≤1400/1300 | |||
| 11.最高车速(km/h)≥80 | |||
| 12.电池类型:磷酸铁锂电池或优于(优于的需提供电池性能相关证明材料) | |||
| 13.采用纯电动底盘,实现零排放,保护空气环境 | |||
| 14.★电池总储电量(kwh)≥240 | |||
| 15.续驶里程(km,等速法)≥360 | 提供产品清晰的彩页或官网截图或检测报告作为佐证材料并标注相应参数。在履约验收阶段由采购单位委托具有CMA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证明数据真实性。 | ||
| 16.最小离地间隙(mm)≥240 | |||
| 17.拉箱作业时间(s)≤45 | |||
| 18.卸箱作业时间(s)≤60 | |||
| 19.自卸角度(°)≥50 | |||
| 20.钩心高度(mm):1570±10 | |||
| 21.外导入宽度(mm):1070±10 | |||
| 22.拉臂额定提升能力(t)≥14 | |||
| 23.上装液压系统压力(Mpa)≥30 |
注:以上参数配置中的参数需在技术响应偏离表中填写具体数值,基本参数全部照抄文件原文或未写准确值的,则视为不响应该条款。
(2)主要功能及要求
1.滑臂水平移动距离(mm)≥900
2.整车控制器可实现整车动力系统智能控制和高效能量管理,协调动力总成各部件有序工作,保证电动车安全、可靠、高效运行。可实时监测整车、电池、电机、高压附件、网络通讯及司机操作,完善的诊断服务可提供准确、快速的故障定位和维修服务,保证人员及车辆行车安全。
3.配有拉臂装置,具有拉箱、卸箱和卸料等功能。
4.拉臂装置装有箱体锁,用于锁紧箱体,限制箱体移动,保证安全运输,在卸料过程中起到保护拉臂装置的作用。
5.拉臂的关键部位(不低于 4 处)采用高强度精铸件,提高安全性和延长使用寿命(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6.车辆采用电气控制模式。在驾驶室内,操作者可通过操作盒完成所有动作的控制。操作盒可手持,操作者坐在驾驶座上或站立于驾驶室外均可进行作业操作。
7.拉臂上装设置有多层电液互锁逻辑控制装置,安全性高。在卸料工况时,需要箱体锁和自卸锁锁上以后,箱体才能举升卸料;卸料过程中,箱体锁与前架不能动作。
8.拉臂下降到位时触动行程阀控制箱体锁的开闭,箱体锁打开到位触动行程阀控制钩臂的伸缩。(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9.液压控制阀采用五联阀,用于开启垃圾箱的控制阀为单独控制,后支撑和开箱体尾门的动作可分开控制。(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0.液压系统中设置箱体缓冲回落装置,当箱体下降到一定角度后,传感器触发电信号,电路控制液压系统中的缓冲阀,使箱体能平缓的下降到车辆上,避免刚性冲击。(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1.车辆尾部安装有后滚轮支撑装置,拉臂车拉满载箱体前将后滚轮支撑在地面,防止车辆向后倾翻,安全可靠(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2.车辆装配有安全支撑装置,车辆因维修需要举升拉臂时,可撑起安全撑杆,保护维修人员安全(需提供实物图片证明)。
13.车辆配置蜂鸣器。车辆拉臂上装进行动作时发出声音报警,对作业区域人员提出警示,确保了人身设备安全。
14.车辆须安装具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并安装 360 °全景环视影像系统。
15.车辆底盘等所有线路及接口处必须做好防腐防水处理,后续根据使用场景采购人可以向中标方提出具体要求,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进行整改。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调试验收合格完成。
4、 交货相关要求:
4.1 车辆(新能源大型勾臂车)要求上牌、购置保险,包括首年交强险、首年车辆损失险(与车辆等价)、首年第三者责任险(≧100万)、首年车上人员责任险(≧5万/座位),缴纳税费,设备调试完成及确保能正常上路行驶方可交货。
4.2 水平式压缩箱体和除臭设备要求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确保能正常使用可交货。
4.3 水平式压缩箱体及维修班组新置换的中控系统数据及后台设置密码必须由采购人统一管理,解释权厂家与采购人须共同分享。
五、服务标准:(一)产品运输、保管、保险及安装调试
1、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1 中标人负责产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 中标人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 中标人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安装调试
2.1 中标人须加强安装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人员须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2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等,移交采购人。
2.3 项目安装调试及验收所需的所有材料和专用工具与设施,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
2.4 中标人负责产品免费送货上门以及安装、调试,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均由中标人承担。安装调试期间所发现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5 产品安装调试完毕,中标人自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申请采购人进行验收。
(二)质量保证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的(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原厂产品,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所投产品主要部件生产许可证,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所投产品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及专利权。
3、水平压缩箱体和除臭设备的整体质保期为叁年,勾臂车整车质保叁年,三电系统质保期5年/2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具体设备零部件以随车服务手册为准。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在产品质保期内发生的质量故障,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安装调试、维修保养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和质量事故及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三)售后服务要求及质保期服务
1、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现场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2、故障响应:
1)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故障服务受理,接到用户要求后应立即做出回应。要求原厂或官方授权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
2)质保期内,中标人对采购人的售后服务通知,中标人在接到通知后应派专人上门进行售后维修服务,2小时内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8小时以内提供解决方案,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中标人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采购人临时使用。如中标人未在约定时限内派人维修,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必要时中标人提供替代设备以满足采购人应急所需。
4、“三包”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负责。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服务单位,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四)技术培训
1、交货后,中标人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直至使用单位受训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操作、保养、维修,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2、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
3、培训地点主要在使用单位交付现场或双方协商安排的地点。
4、培训需形成交付培训记录。
六、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采购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验收。本项目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于加强长沙市****
2、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验收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在履约验收阶段,由采购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采购文件中约定的需要进行检测的参数进行检测检验。验收过程中产生其余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如发现中标人虚假投标的,其中标结果无效,并赔偿采购人所有损失。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要求: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点击登录查看(国库集中支付)。
1.2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 70%,剩余合同金额分五年等额支付,自2026年起开始支付 ,每年支付剩余合同总额的五分之一,分五期付清,最后一期应于2030年前完成支付。各期款项的具体支付时间及金额,将根据拨款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配套附件,以及产品运输、保管、调试、试运行测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3、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争议,中标人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中规定的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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