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纺织设备资产(共计招标公告(原标题: 一批废旧纺织设备资产(共计87项))
全部类型湖北仙桃2025年10月09日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挂牌结束日期 | **** |
| 保证金(万元) | 30 | ||
| 交易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
| 转让方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转让方 | 湖北银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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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一批废旧纺织设备资产(共计87项) |
| 转让底价 | 286万元 |
| 挂牌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资产概述 | |
| 标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省直辖行政单位 - 仙桃市****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文号:永盛评字(2025)第003号)显示:本次评估所选用的价值类型为市**** 2、转让方提示: (1)本项目为联合转让,转让方分别为湖北银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点击登录查看,共计87项设备资产,总评估值为271.94万元。其中湖北银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75项设备资产评估值为244.62万元,占总评估值的89.95%;点击登录查看持有12项设备资产评估值为27.32万元,占总评估值的10.05%,项目成交后,将以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评估值占总评估值的比例计算各转让方的成交金额; (3)具体转让标的资产详见本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所列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详见本项目网站公示附件,请自行下载并认真查看,以免影响客观判断),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标的时以此作为交接清单,未包含在清单内的资产不属于本次转让范围(标的资产包含从设备动力柜到主机的线缆,不含地下线缆部分); (4)受让方受让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后,标的资产的拆除、拆解、搬卸、运输等工作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在进场实施拆除工作前,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详见本项目网站公示附件)。若受让方委托第三方进行拆除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和其委托拆除的第三方共同签订《安全施工管理协议》。受让方须按照转让方的要求,确保按时且安全拆除、清运,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等事故,若委托第三方进行拆除的,进行拆除的第三方公司应同样遵守上述要求; (5)转让标的数量、质量等具体情况以转让标的现场的实际情况为准,转让标的在办理交接手续时,如实际状况与评估报告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了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7)意向受让方在公开挂牌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意向受让方有踏勘需求的,在报名前须与转让方做好踏勘对接工作,并务必自行前往标的所在现场进行实地勘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书时须提交《项目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本项目公示附件,请自行下载查阅)并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资产现状和瑕疵,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3、本项目其他需披露的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文号:永盛评字(2025)第003号),本《资产评估报告书》仅供于在公开挂牌期间至光谷联交所现场进行查阅。 |
| 机械设备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挂牌起始日期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约定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规则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4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优先权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不涉及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e产权”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逾期无效。 2、意向受让方须完全认可由转让方确定并公示的《安全施工管理协议》(详见本项目网站公示附件,请各投资者务必点击链接自行下载查看全部内容),并在报名登记时对《安全施工管理协议》予以盖章/签字确认。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付的产权交易费用一次性足额缴至光谷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剩余交易价款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产权交易费用的确认付款操作。 5、受让方须同意光谷联交所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之后5个工作日内,由光谷联交所将收到的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本次转让所涉及交易双方的产权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转让方提出: (1)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仙桃永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对本次产权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文号:永盛评字(2025)第003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具体明细是以《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文号:永盛评字(2025)第003号)所列的“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作为转让标的清单,受让方须在支付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之日起25天内完成转让标的资产的拆卸与转移,并与转让方对照“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明细表”完成转让标的的清点并盖章/签字确认,盖章/签字确认后视为移交完毕。转让方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转让标的移交前的安全保管责任由转让方负责,转让标的移交后的安全保管责任由受让方负责; (3)受让方须按照资产交易合同和《安全施工管理协议》的要求,并遵照转让方的指令和安排,完成本次转让标的的拆除、拆解、装卸、运输等工作,并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在拆除、拆解、装卸、运输等工作中产生的相关费用; (4)受让方在拆除、拆解、装卸、运输本次转让标的行为中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转让方的监督和管理。 8、本次转让标的是以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标的现场勘察,在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保管、移交、拆除、拆解、装卸、运输、危废和固废处置、市****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30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我的账户”中(意向受让方如需提现,可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双方应支付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未按要求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或放弃受让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资产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交易双方各付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湖北银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估值机构 | 仙桃永盛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估值依据类别 | 评估报告 |
| 核准或备案 | 核准 |
| 核准或备案机构名称 | 湖北银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值(万元) | 271.94 |
| 账面价值(万元) | 548.68 |
| 资产原值(万元) | 809.5 |